本报长沙讯 10月6日,武先生在长沙火车站“手机加油站”自助充电,说明提示写了投一次币充20分钟,可他每次都是刚到15分钟就停止了,感觉有点受欺骗。
6日上午11点多,记者来到长沙火车站。刚进入4号候车厅便看到两个自助“手机加油站”。12点11分,记者投入1元硬币,选用USB接孔,充了20分钟,到12点31分时结束。
准备乘车回湛江的莫女士选用了插座式接孔给手机充电。12点16分开始,同样也在12点31分结束,只充电了15分钟。“充之前电量是82%,充完是84%,没充多少。”莫女士说。
下午3点多,记者拨通“加油站”上的联系电话。客服人员霍先生说,充电时间是机器主板控制,机器出厂时已统一设置好。“之前主板坏过一次,现在使用的是升级版本。”他说,由20分钟改成15分钟,已经有半年多时间。说明上为何还写着20分钟?霍先生介绍:“没来得及更改。” 记者王微
法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