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深圳讯 (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黄绮虹)9月25日,苹果手机iPhone 6S/6S Plus正式上市,不少消费者选择到香港购买。但是,很多人从香港买手机后入境却不向海关申报,9月25日至10月7日,深圳罗湖海关共征税iPhone 6S/6S Plus手机372部,移送缉私87部,其中国庆长假期间共征税235部,移送缉私58部。
记者从罗湖海关了解到,自9月25日中午,该关便陆续查获旅客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iPhone 6S/6S Plus手机入境,其中以年轻旅客居多,通常每人带一至两部手机,基本都是原封未拆包装带过来的。
罗湖海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旅客自行购置使用的情况,海关将根据“自用、合理数量”原则予以征税或退运;而故意伪装、藏匿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以及为赚取差价或带工费而走私iPhone 6S/6S Plus手机的行为则是海关打击的重点。
10月1日傍晚时分,罗湖海关通过随机检查,查获一男性旅客藏匿于纸质点心盒内的iPhone 6S 原封手机2部。10月7日9时许,一名体型偏胖的中年男子从罗湖口岸入境,随身行李只有一个手袋,但在经过海关查验区时,男子神色紧张,步伐加快,海关关员将其拦下检查。但是他的行李中并无异常,关员随即将当事人引导到人身检查房进一步检查,在当事人的腹部查获其绑藏的iPhone 6S Plus手机30部。
罗湖海关提醒旅客,手机属于20种应税商品之一,旅客携带手机入境需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依法缴纳税款,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