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居民精神损失3.45万元,噪音达标前每月补偿1500元
本报讯 (记者 傅沙沙) 住所紧挨着机房,王女士一家不堪忍受机房噪音,将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近日,朝阳法院认定涉案噪音超标,判决网通北京分公司立即整改,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45万元。在噪音达标前,每月支付补偿1500元。
王女士诉称,2005年6月,一家四口搬到朝阳区裕中东里居住。网通北京分公司在其住所北侧设有机房,该机房的空调昼夜运行产生噪音。全家人长期在噪音的影响下,出现头痛、睡眠不足等。今年4月,王女士将网通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
网通北京分公司称,王女士所诉的噪音来自该公司网管中心的一间空调机房,目前公司正准备整改,愿依法院判决按月支付原告补偿。
法院根据鉴定结果,认定噪音污染侵权成立。判决网通北京分公司于判决后90日内整改,并赔偿原告34个月的精神抚慰金3.45万元。在噪音污染达标前,每月支付补偿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