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小灵通退市涉嫌违法 会产生市场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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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蔷)北京律师董正伟昨天发出信息公开申请信,要求政府部门公开关于要求小灵通在2011年底前退市的有关文件。他认为,强制要求小灵通退市涉嫌行政干预企业实施垄断经营。据悉,在相关信息公开之后,作为小灵通用户的律师将可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采取诉讼等相应的法律行动。

  昨天中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董正伟律师以公民名义向工信部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工信部关于“2011年底前妥善完成小灵通退市”的文件。2月 3日各媒体报道了从电信运营商处获得的工信部发文要求“小灵通3年内退网”的消息,然而,全国7000万小灵通消费者却没有看到有关管理部门发出的正式信息。

  “首先是否退市是一种市场行为,3G手机网络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建起来的,就像呼机最终自然消失一样,如果小灵通没有用户,也会被自然淘汰,”董律师认为,目前小灵通仍然拥有庞大的消费群,其原因就是资费便宜,有市场需求。这些中低端用户大多需要的是基本通信服务,而不是3G的无线上网等高端市场,因此通信市场也应保护低端用户的权益,不能一味发展高端用户。

  “而且小灵通用户在购买服务时,运营商并没有告知有一天会退市,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规定。”董律师认为,政府主管部门如果强制要求小灵通退市,有“滥用行政权力强迫企业实施垄断经营的嫌疑”,损害了广大小灵通消费者的权益。因此应当召开听证会,由消费者来决定小灵通是否退市。

  董律师提出,就像卫星电视可以调换频率一样,小灵通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在频率迁移后予以保留,这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他认为,要求小灵通退市,实际上是有意推广3G手机,这相当于强迫部分消费者接受3G服务,就会产生相应的市场垄断。因此,工信部发文要求电信、联通停止小灵通业务明显涉嫌行政干预企业实施垄断经营。

  董正伟律师告诉记者,《反垄断法》去年实施至今,尚未有任何一家机构被裁定垄断。而且法院也未受理过关于“消费者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履行反垄断执法职责”的行政诉讼。今年的3月15日已经临近,此次要求信息公开及将采取的法律行动,既是一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考验,也是对《反垄断法》实施的考验。

  据悉,针对小灵通现用1990-1920MHz频率2011年底让位给TD-SCDMA网络用频的消息传出后,一项对小灵通用户的调查表明,70.2%的用户希望能继续使用小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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