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内容源自《凤凰周刊》
曾经红极一时、拥有近一亿用户的小灵通,已经被工业与信息化部今年一月份的一纸通知宣判了死刑。目前仍然使用小灵通的七千万用户向何处去?国有资产与用户的损失由谁来补偿?与几年前小灵通的大发展一样,小灵通退网引发的问题又一次引起了轩然大波。
当年的“小灵通现象”在我国是怎样诞生的?当时的信息产业部早已经过多次论证,认定小灵通技术不适合提供公众电信业务,不应该在我国大规模发展。就像吴基传部长所说:“用小灵通组网等于非得把自行车开成奔驰车的速度,不但做不到,而且是违反科学规律的。”因此,小灵通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一个先天不足的怪胎。
但是,在与信产部千方百计“阻挠”小灵通发展的同时,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政府部门却把手机资费的下降说成是“国有资产流失”,不但极力禁止,而且对胆敢进行“恶性价格战”的干部调离甚至惩处。这就使我国当时的手机资费居高不下,广大低端用户对移动通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在另一方面,为了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它们的主管部门又对它们进行着“一刀切”的“督战队”式行政管理,使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固网业务缺乏增长点的条件下,它们只得另辟蹊径,铤而走险,把大力推广小灵通作为自己完成业绩考核的主要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大量消费者明知小灵通的性能远不如移动手机,也不得不被迫使用。但是,这种市场的扭曲又反过来推动了手机资费的下降。可以说,在当时的政策条件下,具有高度“中国特色”的“小灵通现象”,是消费者与运营商通过市场行为共同进行的一种自发性反抗。
现在,小灵通终于被宣判了死刑。已经投入小灵通的上千亿国有资产也将化为乌有。如果按照几年前电信业领导的说法,运营商大上小灵通属于“不得已而为之”、“情有可原”,就只能把属于全国百姓的上千亿资金又一次作为“学费”了。尽管类似的“学费”已经缴过无数次,但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今天,谁让许多政策的制定还在继续“摸着石头过河”,其结果取决于利益集团的多方博弈呢?
但是,我国的七千万小灵通用户,他们比运营商更加“不得已而为之”,更加“情有可原”。那么,难道也要他们跟着再缴一次“学费”吗?众所周知,随着手机资费的迅速下降,小灵通的用户数量自几年年前就已经开始萎缩了。所以,即使小灵通的历史使命完成了,也完全可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物美价廉的服务,使小灵通“自然而然”地“寿终正寝”。这样作,不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巨额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何乐而不为?
但是,这次小灵通被宣判死刑的原因,既不是为了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更不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而是为了“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众所周知,TD-SCDMA里面究竟有多少自主知识产权,这个问题几年来一直说不清楚,我们暂且不谈。更重要的问题是,正如吴基传同志所说,3G发展的关键“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采用什么标准的问题,而是市场问题,即3G能否给市场带来所需要的业务。”因此,TD-SCDMA能否成功,取决于它“是否被广大用户接受”。但是经过世界各国长达七、八年的实践,恰恰证明无论采用哪种技术标准,3G的应用、需求和市场都严重不足,使世界上所有的3G运营商都在严重亏损。唯一例外的日本,也是因为它用“自主知识产权”的PDC技术建成了世界上最糟糕的2G网络,才不得不尽早用3G技术替代2G,挣2G的钱而已。与此相反,我国的2G网络在全世界规模最大、覆盖最广、质量最好、技术水平最先进。除了在全世界都不受欢迎的“视频通话”以外,我国的2G早已实现了3G的所有应用。由此可见,在我国推广3G,必然遇到比世界上任何国家更加严重的困难。
在电信业,正常的产业价值链应该是:电信运营商为消费者服务,设备制造商为运营商服务,而技术研发为制造商服务。但是我国的TD-SCDMA,却是制造商为技术研发服务,运营商为制造商服务,而且进一步想要消费者为运营商服务。这种产业价值链的倒置,从根本上颠倒了“谁为谁服务”的问题,完全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正是因为行政命令在“消费者为运营商服务”这个关键环节上失效,所以TD-SCDMA与其它3G标准一样,也在消费者这里“卡了壳”。难怪“用TD迎奥运”的效果有目共睹,也难怪在TD-SCDMA放号已近一年的今天,全国才不过几十万用户,而且至少半数还是靠送手机、免话费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提出要用搞“两弹一星”的方法搞TD-SCDMA,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利益和2G网络中上万亿的国有资产,要求“停止G网手机的生产,发展TD”。这只能说明,把TD-SCDMA作为创新型国家的样板,是在坚持计划经济下的科研体制和教育体制、回避甚至抵制根本性的改革。这样作的结果,只能与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愈来愈远。
不幸的是,尽管TD-SCDMA严重缺乏需求和市场,尽管它一直受到运营商和消费者的强烈抵制,但是因为它被罩上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光环,已经演变为一尊“政治挂帅”的法器。在这种情况下,尽管TD-SCDMA已经得到的频率至少足以容纳一亿以上用户,尽管现有用户的总数还不到这一数量的百分之一,尽管可以预计它的现有频率在二三年内不可能饱和,但是在“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压之下,还是要把小灵通正在使用的频率收回,甚至不惜长期闲置。于是,七千万消费者的利益变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祭坛上的牺牲品。在这个祭坛上,我们不但看到了五八年“大跃进”的身影,也嗅到了文革十年浩劫的气味。
“小灵通现象”的出现,是因为我国的电信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而诞生的一个畸形儿。小灵通的即将退出,更是因为我国的电信政策无视消费者利益,而被宣判死刑。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说,必须“坚持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方向”。作为具有强烈“中国特色”的我国电信政策的一个缩影,小灵通的身世说明,在我国电信政策的制定中,必须首先解决的是“为谁服务”的方向问题。(阚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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