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近26年的《电信法》有望年内落地。信产部日前公布《信息产业法制工作情况通报》,其中《电信法》被列为2006年“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审议《电信法(草案)》。
出台时机已成熟?
“电信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出台电信法时机已经成熟。”万方咨询电信总监付亮认为,《电信法》出台能更好地规范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明确运营商的责任,规定相应的执法部门和权限、程序等。《电信法》出台适应各部门的需要,《通信世界》主编项立刚指出,政府对电信业的管理需要执法依据,而运营商也应以此法清楚自身行为是否合法,“尤其是中小运营商,新兴运营商,更需要法律来规范互联互通。”
年内出台时间紧迫
通报称,根据立法工作需要,信息产业部于去年配合国务院进行《电信法(草案)》的审查、修改和完善工作,配合开展《电信法》立法调研,并对立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召开《电信法》专家论证会议,推动了《电信法》的进一步完善。据了解,通过去年的多方面调研及专题研究、今年上半年讨论个别重点问题并提出修改方案、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电信法立法论证会,就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电信法》准备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分析人士认为,《电信法》年底能否出台还有待观察,主要和法定的审议程序有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审议的一般程序,法律出台要经过三次审议,走完这个程序至少需要半年时间。依此计算,《电信法》2006年内出台的时间十分紧迫。
将限制垄断鼓励竞争
“利用竞争优势排斥其他对手的做法,将被《电信法》限制。”付亮说,《电信法》出台将限制主导运营商的垄断,鼓励竞争。“但不可能限制领先者生存。市场中的后来者和弱者要改变弱势局面更多应该靠自己。”
在中消协投诉排行榜上,消费者对电信业的投诉近年来一直居于前列,因此《电信法》能否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保护,也备受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会得到更多的保护,当然,受益的还包括服务提供者和管理者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但熟悉《电信法》草案的项立刚称,目前《电信法》还没有保护消费者的具体条款,只是从电信业的规范条款中间接反映,“对运营者的义务条款,大多就是对消费者有利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