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分别获刑6个月
本报讯 (记者 唐红杰 通讯员 冯鼎臣) 江西人周进寿和其他3名老乡集资购买大巴冒充营运车辆,一人开车,一人卖票,两人扮成乘客,把电话改装成“刷卡机”,窃取乘客的银行卡及密码。近日,周进寿等人被判刑。
周进寿、周军寿、曾辉和朋友“刚仔”(在逃)花了3万多元买了一辆大巴,冒充营运车辆,在从深圳市龙岗区经惠州市陈江镇到东莞市谢岗镇的途中,专门选择个子小、人数只有一到两人的乘客为目标作案。
今年3月10日,公安机关在惠樟公路谢岗镇谢山村路段将周进寿等人的大巴拦截,抓获被告人周进寿、周军寿和曾辉。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例:
钱、卡先后被掉包
今年3月9日6时许,被害人周某在惠樟公路惠州市沥林镇政府旁上了周进寿等人的大巴,他掏钱买票,周进寿等4人以周某给的百元钞票是“76版”的不能用为由,将周某的200元换成了假钞。
随后,4人要求周某刷卡付车费,他们拿出事先用电话机改装的“刷卡机”,诱骗周某在上面刷银行卡,并输入密码。在此期间,他们将周某的两张银行卡掉包,然后利用电话的重拨功能套取了其银行卡的密码,最后以刷卡不成功无法买票为由,把周某赶下车。
随后,4人开车到谢岗镇的自动柜员机处,将周某的银行卡内的6000元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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