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李 芹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诉中国移动垄断案近日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周泽将申请撤诉,并获得中国移动“奖励”的1000元,其拥有的手机号也被转为不收取月租费的移动通信服务。
状告移动强收月租费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周泽以《反垄断法》为据,以消费者身份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提起反垄断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行向包括自己在内的全球通用户每月收取“月租费”,并退还自己近两年来被收取的“月租费”。
3月3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周泽的诉讼,并于5月7日开庭审理此案。后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将该案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东城区法院及北京市二中院的庭审中,周泽均诉称,被告中国移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不存在租赁关系的情况下,对全球通手机用户每月收取50元左右的月租费。
中国移动辩称定价合法
针对周泽的说法,中国移动辩称,移动通信服务市场存在竞争,中国移动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中国移动的“全球通”与“神州行”和“动感地带”功能并不相同,收费方式也不同,“中国移动收取的包括月租费在内的移动通信收费项目,执行的是政府定价,合理合法,不属于在交易时附加交易条件的违法行为,也没有对原告实行价格差别待遇。”
为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中国移动出示了《邮电部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全球通资费方案备案等作为证据。
经过两次庭审,原、被告双方都表示了愿意接受调解。经法院调解,周泽最终与中国移动达成和解协议:中国移动同意将周泽的手机号转为不收取月租费,并以“奖励”的名义支付周泽1000元;周泽则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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