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诈骗首案转账人获刑11年

  晨报讯(记者 武新)昨天,两名在电话欠费诈骗案中负责支取赃款的男青年俞某和汪某,分别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7年10个月。据西城法院介绍,这是电话欠费诈骗案首例判决的案件。

  据了解,此案的两名被告人并非电话诈骗案主犯,只是最底层的小喽啰。两人受主犯的指使,在事先明知实施的是电话欠费诈骗的情况下,仍为对方支取了被害人的60多万元钱款。

  被告人俞某和汪某在2004年分别因盗窃罪和抢劫罪被判刑,并在狱中相识。出狱后,汪某没有正经工作,于是就想到投奔俞某。两人一起干起违法的事。据俞某供述,他曾经在珠海打工,结识了来自台湾的阿兵。此后阿兵以每张几十元的好处费让他帮忙办银行卡。不久之后,阿兵又给他打电话,让他帮忙取钱,每笔钱可以得到2%至4%的酬劳。

  随后,俞某伙同汪某按照阿兵的指使,将一些账户里的钱通过网上转账到阿兵给他的银行卡里,然后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出现金,并送到珠海的一家商社,再由商社转交给阿兵。俞某只知道这些钱是阿兵的诈骗所得,但并不知道他们怎么诈骗,甚至连他们的真名也不知道。

  经查,多名被害人在今年2月到3月间上当受骗。被害人夏某、全某等人在家分别接到自称是电信局、法院人员打来的电话,称有人冒充其身份安装电话欠费,并在银行开设账户涉嫌洗钱,要对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后来,对方要求被害人将存款转入其所谓的法院账户,由法院现行保管,被害人随即将自己的存款转入对方提供的账户内,结果钱被骗子取走了。警方接到报案后,将俞某、汪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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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流、供暖”成电信诈骗新招

  晨报讯(记者 郝涛)本周起,全市座机电话将陆续接到警方的语音电话,内容是“凡是接到陌生人来电、短信,无论任何机关、任何理由要求转账、汇款、索要账号密码,都要不听信、不转账、不汇款,要立即拨打110报警”。

  据悉,这是北京警方继推出防范电信诈骗短信提示之后的又一举措。

  市公安局反诈骗专家金大志警官说,今年以来,本市远程电信诈骗案件的上涨势头非常迅猛。甲型H1N1流感、供暖费,成为近期实施诈骗时所用的内容,警方提醒市民切莫上当。

  自反诈骗专家值守110以来,全市电信诈骗警情大幅下降,截至昨日,共阻截电信诈骗17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15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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