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警方赶赴湖南衡阳抓获了一台湾电话诈骗团伙中的三个“下线”,无锡南长法院近日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主犯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从犯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从犯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并处罚金一千元。
今年6月28日上午,陆某接到一自称电信局工作人员的女子的电话,称其家中电话欠费2469元。陆某感到很是意外,就问对方怎么回事。对方说陆某在富阳开通了一个电话业务,正是这个电话业务导致其欠费。陆某感到莫名其妙,再次否认。对方又问陆某有无亲戚朋友借用过其身份证件,陆某说没有。然后对方就让陆某按“0”转人工台咨询。陆某遂按“0”,对方问其有什么业务咨询。陆某就告诉她电话欠费的疑问,她查询过后告诉陆某其确实在富阳办理过一个电话业务,并说“不信你可以来富阳查”。陆某说没空,不可能去富阳查。于是对方又说帮你转到富阳当地公安局,叫当地公安局帮你查。隔了一会,一个男人自称是王警官,还主动告诉陆某其警号,说确实有人以陆某的身份信息在当地登记了一个电话业务,好在不是本人登记的,说明其身份信息还没被盗用。为了安全起见,警方在破案期间,要冻结其全部资金,若不想被冻结就得转账。陆某遂按要求进行转账操作,致其账户内的近4000元被骗。
经侦查,发现该款项是在湖南衡阳被潘某等三个台湾人提取的。潘某等三人经一叫阿荣的朋友介绍,说是去大陆用信用卡取钱就有3%的回扣,于6月21日从台湾来到湖南衡阳。一个绰号叫“小子”的台湾人交给他们四本放信用卡的本子,共计银行卡156张,6部手机,并教会他们如何取款汇款。之后,潘某等三人就进行了分工,潘某负责接电话,每次都有台湾人打电话告诉他哪张卡有钱,然后他就从本子里找出那张卡给陈某和林某,由他们去取款,最后再由陈某去汇款。短短的十天,据潘某等人交待就取了80多万元。只是,“上线”除了那个叫阿荣的人是他们认识的以外,其他人他们连面都没有见过。而且对这80多万元钱他们也只知道是骗来的,但到底流向哪里,他们也全然不知。
据此,法院认为潘某、林某、陈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而结伙予以转移,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官提醒,诸如此类的电话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而且手段日渐高明。人们惟有提高警惕,运用多种途径对电话内容加以确认,以确保自身利益免受损失。在遭遇诈骗后,也应及时报案提供相关信息,利于警方破案,以便尽早追回损失的财物。陆媛 朱纯 沈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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