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谨)昨天,针对有媒体关于“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未获得经营许可证”的报道,中国联通发布公告予以澄清。中国联通表示,“新一轮电信重组完成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为新组建的中国联通换发了新的经营许可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中国联通已于2009年4月9日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A2.B1.B2-20090003)。”
中国联通表示,在2009年4月9日至12月25日期间,中国联通未能及时在网站明示上述经营许可证信息,引发了个别媒体的误解。为此,中国联通于2009年12月26日纠正了上述疏漏,已在网站明示公司持有经营许可证的信息。
中国联通表示,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www.10010.com)、手机营业厅(mob.10010.com和wap.10010.com)作为经营性网站,依此许可获准合法经营。
另外,媒体还报道“中国电信旗下的手机门户网wap.vnet.mobi涉嫌违法经营。”针对此报道电信方面昨天没有给予相关解释与回复。记者从中国电信的官方网站上看到,电信已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挂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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