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刚下火车便被几名警察拦住要求查看身份证和火车票,其中一名警察将该男子原本关闭的手机打开,翻看其中资料时发现了一段日本AV片。该男子被处以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但警方没有开出收据。(《重庆商报》1月8日)
很自然就会联想起“夫妻家中看黄碟被拘”案,尽管7年过去了,但因此而引发的那场“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和界限”讨论仍在上演。讨论的焦点不在于手机里存AV片是件多么光彩夺目的事情,而在于成年人在手机里存放AV片何罪之有,警察又凭什么搜查乘客的手机?
诚然,在特定条件下,警察在火车站等区域通过查验身份证等方式打击违法犯罪确有必要,但在毫无违法犯罪痕迹,也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前提之下,警察查看特定乘客手机的做法却站不住脚。这是因为,手机是个人的通讯工具,手机里存放的内容,包括通讯记录和存储资料都属于个人隐私,除非法律授权,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查看,否则,就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也许有人会说,法律有规定,制作、贩卖、运输色情光碟包括视频是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其中的情节严重者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在手机里存放AV片算得上哪门子违法犯罪呢,是制作、贩卖还是运输色情视频?牵强附会地说,只有运输色情视频能够和在手机里存放AV片挂上点钩,因为乘客在火车上,手机在乘客身上,火车运输了人,自然也运输了手机。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如果乘客的手机存放 AV片算运输色情视频,那么,乘客的笔记本电脑里存储AV片算不算运输色情视频呢?依此推之,如果手机存放AV片是违法的逻辑得以成立的话,不小心或怀着好奇心看了一眼AV片也应该算成是传播色情视频的共犯,那可就麻烦了。
扫黄固然是好,顺乎民意,且有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可是,如果扫过了头,特别是在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界限问题上犯了迷糊,扫黄就成了“侵权”,不仅是对私权利的藐视,而且还会使公权力一发而不可收拾,令私权无地自容。更重要的是,如果手机扫黄的目的只是为了扫黄,也就是说是出于单纯的目的那还好说,可怕之处就在于一旦手机扫黄和利益挂上钩来就了不得。首当其冲的就是,即使罚款有据也得开收据,这既是监督必要,也是程序需要,否则,如何保证所罚的款不会被某些个人中饱私囊,从而让扫黄变味成牟利呢。
徐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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