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电信企业将可制作电视节目

  近日,记者就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负责人。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

  相关负责人介绍,三网融合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2010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

  升级改造,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2013年至2015年为推广阶段,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对于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的具体内容,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IPTV、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业务由广电部门负责,宣传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

  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工信部、广电总局将向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电信企业颁发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网络音视频节目服务经营许可证。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工信部、广电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尽快启动相关试点工作。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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