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起诉苹果iPhone 6抄袭的企业究竟是什么来头?

  作者:安然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一纸《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刷爆了朋友圈。在《决定书》中,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定 苹果 iPhone6/iPhone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佰利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1-5月)北京市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信息公开表》中对该案件的描述

  看到这个消息后,很多果粉都瞬间石化了!究竟发生了什么?

  iPhone6/6 Plus或被停售始末

  中企哥先给大家梳理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

  前段时间,深圳佰利公司认定苹果公司和中复公司下属门店许诺销售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佰利公司声称此前公司曾申请过专利号ZL201430009113.9,手机名称为100C。该专利申请于2014.01.13,授权公告日为2014.07.09,专利权人是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而苹果的iPhone 6发布于2014年9月。),所以向北京知识产权局提出要求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上述许诺销售和销售行为。

  经过审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经过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应当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随后,苹果公司和中复公司对北京知识产权局的裁定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苹果公司、中复公司提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众多显著区别,同时也不具有涉案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要点”,两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两个公司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

  据报道,iPhone6和iPhone6Plus产品目前仍在中国市场正常销售。

  法院出最终结果之前,相信大家比较关心的事情有三件:一是,iPhone6和iPhone6 Plus有没有侵犯佰利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二是,佰利公司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iPhone6和iPhone6 Plus被禁止销售的可能性有多大?

  iPhone6/6 Plus与佰利100C外形很像吗?

  我们先看看佰利100C与iPhone 6的外观对比图。

100c手机的工信部认证照

  看完这些图,中企哥有些疑惑,但从外形来看,iPhone6的辨识度还是很高的。100C手机目前的销售如何?佰利公司为何此时对苹果提出诉讼,它是一家怎样的公司?

  被大家遗忘的佰利公司和百加手机

  如果不是因为对苹果iPhone6/6 Plus提起诉讼,相信大家对佰利公司及其旗下的100C手机都很陌生。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搜索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发现,这家公司是深圳市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据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成立之初就对外宣传开创了“小额直供”这种移动终端分销模式。2011年,公司获得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和浙商创投等投资机构的A轮投资;2013年11月, 百度 以云OS资产加现金的方式投资了百分之百,同时百度成为百分之百最大的战略投资者,百加手机此后问世。

  但好景似乎不长。2015年3月,百度云OS告别舞台,当时百分之百董事长徐国祥证实百加手机也已暂停手机业务。

  如果不是这次起诉苹果事件,大家几乎快要忘记这个智能手机品牌。

  为此,中企哥去百加手机(100C)的官方 微博 逛了一圈,发现,最后一条微博更新时间是2015年1月5日。

  中企哥还发现,早在2014年,百加手机就微博控诉iPhone6涉嫌抄袭百加V6手机的外形,且明显影响了百加V6的销售!

  在百加手机的官方微博中,百加手机声称,“在iPhone 6发布前,曾经尝试通过邮件的方式和苹果公司沟通,把可能侵权的信息告知苹果,未果。”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有疑惑,都已经退出舞台的手机为何要以这种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难道佰利公司曾幻想着苹果会给他们交专利费?毕竟因为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权归属问题,苹果曾向深圳唯冠科技支付过6000万美元的费用。

  苹果真的会被禁售吗?

  对于佰利公司的诉讼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禁售判定,苹果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立案。苹果iPhone6/6 Plus真的会被禁售吗?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律师陆兆文对《北京晨报》记者表示,“根据我国专利法相关规定,如果法院生效判决支持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决定,那么,苹果公司的两款被控侵权手机则不能继续在北京地域范围内进行销售。但是由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仅在北京市地域范围内有效,所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决定,在除北京之外的国内其他地方并不会直接产生禁售的法律后果。”

  此外,由于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的审理只是一审程序,如果当事人败诉,仍可继续上诉,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也不必然导致苹果公司的两款被控侵权手机在京禁售的法律后果。

  也就是说,目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针对苹果的禁售令并没有实际生效,最终是否会执行,还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

  假如苹果败诉,iPhone6和iPhone6 plus就有麻烦了。苹果或许会面临三个选择,一是,在北京暂时停止销售iPhone6和iPhone6 plus;二是向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专利费”,私下达成和解;三是继续上诉。

  对于苹果公司涉嫌侵权一事,《华尔街日报》曾发表文章称,苹果在中国曾经拥有无限美好的前景,但像其它西方企业一样,如今面临着越来越大危险的处境。这项裁决表明西方企业在中国面临的挑战正在上升。

  延伸阅读:

  苹果曾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但败诉了

  事实上,早在2013年,因为被判定苹果Siri侵犯小i机器人专利,苹果曾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行政诉讼。

  据媒体报道,2012年6月,小i机器人在上海对苹果公司发起了Siri侵犯专利的诉讼。小i机器人认为苹果Siri侵犯了他们之前获得的授权专利。对此苹果公司表示,小i机器人拥有的专利应无效。并于2012年11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小i机器人专利权无效。

  2013年9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维持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苹果公司随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行政诉讼,希望该局撤销此前作出的专利有效决定。2014年2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苹果公司行政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当天,法院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后,当庭并未宣判。在事隔4个月后,法院就此案作出宣判,苹果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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