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龙岩9月8日电 (陈立烽 简华良)“赖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5千到5万不等,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8日披露,该院一审分别以盗窃罪公开判处赖某等19名被告人6个月至2年不等刑期,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4年10月15日,赖某等人发现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增上线的“银联在线”大额支付通道存在技术漏洞,表现为账户持有人充值无须实际支付对价。赖某利用账户进行虚假充值,从2014年10月15日晚上至次日凌晨虚假充值4.98万元。
在不经意间,这一消息迅速扩散。该支付平台甄别出162笔异常交易,经过技术排查发现这一技术漏洞。而10月15日、16日凌晨,归属地为龙岩地区的大量手机号码批量注册新账户进行恶意虚假充值,同时将充值资金转至银行卡提现或变现。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立即介入调查。
新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分别判处赖某等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到2年之间,罚金6千到6万元人民币不等。
经办此案的法官表示,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在表现形式上较为独特,体现在犯罪手段智能化、主体低龄化,涉及新兴的信息网络技术,青少年往往因为价值观不成熟而走上犯罪道路。其中,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漏洞、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电信诈骗等方式,严重危害公众的财产安全。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违法行为必将被依法严惩。
据悉,截止到目前,新罗区法院共接收涉及网络犯罪案件46件,结案21件。新罗区法院通过集中宣判网络犯罪的形式,起到极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也体现法院打击网络诈骗等犯罪的决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