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苹果 新手机iPhone 7和iPhone 7 plus的面世,不少“果粉”都有入手一台新手机的冲动。不过,近日,重庆时报记者接到读者爆料,重庆市涪陵区一家医院却做出了明确规定,禁止员工购买iPhone 7和iPhone 7 plus新款苹果手机,违者将面临劝退的惩罚。(9月29日《重庆时报》)
“禁止员工购买iPhone 7和iPhone 7 plus新款苹果手机”的通知,并非重庆市涪陵区新九洲妇科医院首创。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国内,目前有不少公司对于自己员工所使用的手机品牌都有着明文规定,有些企业更是明确规定必须使用某品牌的手机。
在今年7月份,杭州一家名为比纳时的企业发了一份“爱国通知”:“要求使用苹果手机的员工更换手机品牌,否则将做开除处理,并终身不得录用。”9月份,河南南阳一家公司也发了一份内部通知:“凡我公司员工严禁购买和使用iPhone 7和iPhone 7 Plus,一经发现违规者,直接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十几天之后,重庆新九洲妇科医院为了在员工内部形成“提倡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的风气,决定:“禁止本院职工购买iPhone 7和iPhone 7 Plus,如违反本通知执意购买者,将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超出能力之外的购买者,院方将予以劝退。”
从通知的内容来,这些企业禁止员工使用苹果手机、禁止争相攀比购买苹果的出发点是好的,目的在于培养员工的爱国情感,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但是采用“通知”的形式,强制员工遵守,否则就会被“炒鱿鱼”,这样通知的合理合法性就值得商榷了。
虽说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有制定公司制度、管理员工的权力,但是要以尊重员工为前提。因为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员工的辛勤工作和默默奉献。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无论是岗位设置、工作分配,还是处罚员工、辞退员工,都要设身处地地为员工着想。既要考虑到企业发展大局,又要关注员工个人差异,不能搞“一刀切”。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企业强制要求员工换手机,不准使用、购买苹果手机的“通知”都是不合理的。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打着“爱国、节俭”的幌子,以“劳动纪律”的名义,随便干涉员工的自主消费行为,并以“辞退”进行惩戒,是一种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企业对“通知”进行修改。如果企业坚持辞退员工,也应该按照工作年限给与员工经济赔偿。
当然,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总是以“通知”的强制方式要求员工,在一定程度也暴露出了企业文化建设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规范和引导员工的作用。所以,针对此类问题,企业不妨把精力多放在建立健康的企业文化上,通过企业文化引导员工、凝聚力量,形成推动企业发展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