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网消息(MSCBSC) 11月25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维护良好的无线电波秩序,保持电磁环境和谐、有序,是新《条例》实施的主要目的。
据工信部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无线电台(站)达到了384万个,比2010年增长了43%。与此同时,频谱资源日趋紧张,无线电干扰也日益增多,私设电台特别是“伪基站”、“黑广播”等问题突出,严重干扰了航空导航、公众通信等活动。“十二五”期间,无线电管理机构共查处了6500余起无线电干扰、3951起“伪基站”案件、3301件“黑广播”案件。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无线电管理系统就打击黑广播2500多起,伪基站400多起案件。
伪基站、黑广播危害大
伪基站是一种伪装成通信运营商基站的无线电发射装置。伪基站对运营商网络质量影响比较大。因为它可以中断用户的通信并且可以随意设置伪基站发送短信的号码。其危害大,很容易引起重大恶劣的诈骗事件。
黑广播是未经无线电管理机关和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人购置广播发射机进行的广播活动。“黑广播”的危害性是绝不容忽视的。民航东北空管局设备运行监控中心副主任李常伟称,黑广播产生的频率对航空频率造成干扰,致使通话中断飞机和管制员无法建立联系等危险情况的发生。除了对飞行通讯的干扰以外,有的黑广播甚至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专家指出,大功率黑广播设备的辐射对人体影响很大。
申请使用条件需充足
新《条例》明确无线电台(站)使用者的义务,要求生产、销售、使用者申请核准并备案,使用者按照规定设置、使用。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定期检查和检测,可以要求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台(站)采取措施消除有害干扰,无法消除有害干扰的,可以责令暂停发射。
新《条例》规定,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应当符合四个条件:(一)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二)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技术方案可行;(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新《条例》加大了对利用“伪基站”、“黑广播”等非法无线电设施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明确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暂扣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查封无线电台(站),必要时可以采取技术性阻断措施。
擅设“伪基站”“黑广播”将追究刑责
此次《条例》的颁发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也大大增加了,新《条例》中明确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范斌表示,去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降低了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门槛,并增设了加重情节的量刑档次,将最高刑提高到了7年有期徒刑。新《条例》将与《刑法修正案(九)》相互衔接、呼应,加大对无线电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电波秩序。
编 辑:甄清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