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北京市分公司因“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被北京市发改委分别处以行政处罚40万元和25万元,共计65万元。
市发改委表示,根据群众举报,委员会自2015年11月11日-2016年12月27日对中国联通集团、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实,联通集团、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在进行商品促销时改动原价,网页模板未限制“原价”改动,其中中国联通集团虚假价格事件17条、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19条。例如:2015年9月11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六周年庆”活动,宣传页面标示“六周年庆活动时间9.1-9.14 iPhone 6 Plus 64G 直降1870元,限196套餐及以上,内含120元自由话费,赠副卡+宝格石移动电源,惊喜价:5250元”。经查,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5750元,直降了500元,降价幅度与标示不符;此次促销活动为部分消费者赠送了宾果移动电源,赠品与承诺不符。
市发改委表示,中国联通上述事实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