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网讯 8月20日晚间消息,中国联通(600050.SH)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信达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度鹏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京东三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启互联技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淮海方舟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9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17.25 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以依法合规且取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方式投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最终由联通运营公司用于“4G 能力提升”,“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项目”。
就募集资金具体投入方式而言,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以认购联通红筹公司配售股份或供股股份的方式投入联通红筹公司及联通运营公司,或由本公司以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股权和债权方式投入联通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尚需国务院国资委审批,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实际进度等因素决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并在会议召开前15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