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备受关注的联通集团混改方案,于9月13日获得国资委批准。在集团公司层面,“瘦身健体”等关于混改的政策已经出台。同时,在稳步推进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中国联通关于南方驻地网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战略定位,启动了省级分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目前,省分公司混改在云南联通拉开序幕。亨通光电昨日晚间公告称,已与云南联通达成合作,投资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移动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投资网络建设、共享增量收益”的原则,亨通光电与云南联通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开展移动通信业务社会化合作项目,双方共同投入相关资产,云南联通负责对合作区域的业务市场运营,亨通光电负责约定业务种类和地域范围内的移动网络投资,双方共同分享移动业务增量收入。
项目的建设规模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2G/3G/4G网络有效人口覆盖率达到90%为整体原则确定,初步约定投资总额(不含税)为2.9亿元。具体建设规模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告显示,亨通光电投资合作范围内需新增的无线基站控制器、移动基站、基站天 馈系统、基站接入传输网络(含光缆和传输设备)、基站配套系统投资建设及项目建设相关费用,享有投资建设项目的资产所有权。项目合作期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再协商),在协议期内,云南联通享有前述亨通光电投资资产的唯一使用权;协议期满,云南联通享有上述资产永久无偿使用权,承担使用期间的维护、维修等相关运营费用。
公告显示,云南联通有义务将计费系统提取的脱敏后的经营数据,以报表形式按月向亨通光电通报;双方按照约定比例、约定规则对增量收入分成。分成比例以2019年7月31日前亨通光电投资总额超过约定投资额的90%为结算前提,若投资总额低于上述金额和时限约定,则按实际投资总额等比例下调分成比例,并追溯调整已发生的增量收入分成总额。
合作期间,涉及到追加 5G、物联网(窄带)等网络升级投资的,本着满足市场需求的原则,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双方就增量收入分成总额、增量收入分成比例及增量收入分成期限进行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