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贾跃亭已四次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中。
最近贾跃亭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根据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显示,贾跃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
1、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00,000元;
2、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47.77元;
3、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098,872.03元;
4、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426,046元,律师费人民币2,560,000元。
乐视网称,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