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详情 | |||||
公示名称 | 发布时间 | 2020-04-02 | 发布人 | escmcc | |
公示内容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的 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0-2021年通信机房交流引入施工服务项目于2020年03月30日15时00分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1)份额一中标候选人:宁夏凯宏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折扣系数: 60% ,税率: 9% ,中标份额 31.20% ,实施区域: 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
(2)份额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全盛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折扣系数: 57% ,税率: 9% ,中标份额: 28.80% ,实施区域: 银川市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
(3)份额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折扣系数: 61% ,税率: 9% ,中标份额: 13.00% ,实施区域: 石嘴山市
(4)份额四中标候选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折扣系数: 61% ,税率: 9% ,中标份额: 11.00 % ,实施区域: 吴忠市
(5)份额五中标候选人:湖南省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折扣系数: 62% ,税率: 9% ,中标份额: 9.00 % ,实施区域: 固原市
(6)份额六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折扣系数: 63% ,税率: 9% ,中标份额: 7.00 % ,实施区域: 中卫市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5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0年04月02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1)份额一中标候选人: 宁夏凯宏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启武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宁 164171800918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编号:宁建安 B ( 2018 ) 0000036
(2) 份额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全盛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郭荣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川15110110841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编号:川建安 B ( 2020 ) 0000336
(3)份额三中标候选人: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侯飞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川 15117183048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编号:川建安 B ( 2018 ) 0007463 )
(4)份额四中标候选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丁睿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桂14517180956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编号:桂建安 B ( 2019 ) 0005020
(5)份额五中标候选人:湖南省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微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湘 14307080490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编号:湘建安 B ( 2009 ) 150001354
(6)份额六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朱佳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浙 13315164283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编号:浙建安 B ( 2016 ) 0193634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马静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809508141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8809508141@139.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0951-660008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邮箱:ywts@nx.chinamobile.com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5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7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0年04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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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0-2021年通信机房交流引入施工服务项目_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2020-04-02 14:33 | 作者: | 来源: |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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