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详情 | |||||
公示名称 | 发布时间 | 2020-05-28 | 发布人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公示内容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理的 中国移动内蒙古公司2020年无源波分复用设备采购项目于2020年05月09日10时00分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标段一(双星型12波25G无源波分彩光设备)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中讯瑞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5000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60%;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4370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40%;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153625元(不含税)。 标段二(双星型12波10G无源波分彩光设备)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中讯瑞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6600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60%;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4902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40%;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13600元。 标段三(双星型18波10G无源波分彩光设备)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中讯瑞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8500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60%;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6745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40%;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123000元。 标段四(双星型6波25G和6波10G无源波分彩光设备)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2640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60%;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5760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40%; 第三中标候选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596000元(不含税)。 标段五(双星型6波25G无源波分彩光设备)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672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60%; 第二中标候选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800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40%;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48000元。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7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0年05月14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刘冬、李亮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704718066、15354805050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8247139344@139.com 2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先生(电话15247151077);商务,董昱呈(电话0471-2356322);纪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监察室(电话0471-2301835);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甲39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604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邮箱:15247151077@139.com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2020 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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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中国移动内蒙古公司2020年无源波分复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2020-05-28 16:03 | 作者: | 来源: |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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