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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发布人 |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
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8号线一期UPS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JZT-2020-1405 开标时间: 2020 年8月11日 09 时00分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评标方法是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1. 第一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 不含税投标总价1636200元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交货期:10天 (5) 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一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 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厦门市爱维达电子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1527000.00元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交货期:15天 (5) 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二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4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颖慧 联系电话:18058787237 邮箱地址:18058787237@189.cn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0 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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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8号线一期UPS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2020-08-11 18:18 | 作者: | 来源: |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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