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中兴通讯晚间公告,公布《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根据公告,中兴通讯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量不超过16,349.20万份的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预计约占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5438%。其中首次授予15,849.20万份,约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96.9417%;预留权益500万份,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3.0583%。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6,124人,约占公司目前在册员工总数的8.84%。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4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于授权日开始,经过1年的等待期,在之后的三个行权期,第一、第二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有1/3的期权在满足业绩条件前提下获得可行权的权利。未满足业绩条件而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行权条件如下表所示:
公告表示,选择净利润作为行权的指标,原因是净利润是公司经营的最终成果,可以直接反应公司经营成果及对股东产生的价值回报。在业务规模不断提升的基础上,保证公司获取合理的利润率是公司进一步发展和对股东回报的重要前提。本计划中,为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将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公告强调,公司在设置业绩考核指标时,主要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司未来业绩水平、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等因素,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的发展,同时具有可行性、可实现性的角度,合理设置了本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上述公司业绩指标的设置,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强化盈利能力,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