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时代就这样落幕了。”多位曾在P2P行业从业的人士向记者感慨说。
11月27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透露,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逐渐压降,到今年11月中旬已完全归零。
然而,P2P业务的清退善后工作,尚未终结。
一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每周仍有不少P2P投资者前来咨询P2P平台的资金回笼状况,要求监管部门督促平台尽快兑付资金。
“目前,我们会定期要求辖区内P2P平台递交催收与资金回笼报告,作为评估他们能否妥善解决兑付问题与实现P2P业务清退的重要考量依据。”他告诉记者。
今年9月,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明确表示,虽然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取得决定性进展,但后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更大——剩余机构的“三降”问题进展缓慢,网贷机构退而不清问题依然突出。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彻底开展风险整治工作,如期完成整治收官工作,将处置存量风险作为核心工作来抓,提高资金的清偿率和返还效率。
“P2P行业从前些年的备受追捧,到如今的从严整治,最大原因是它被一些人彻底玩坏了,导致P2P偏离了普惠金融的初衷,演变成资金池、期限错配、自融、欺诈的工具。”原P2P平台运营总监赵诚(化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2012-2013年期间,P2P一度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代名词——它崇尚的普惠金融与科技金融,吸引众人纷纷投身其中。然而,随着某些人将P2P从信息中介转变成信用中介,它开始变味了——资金池、期限错配、自融、欺诈等违法违规金融行为在P2P金融创新的名义下大行其道,不但导致众多投资者损失资金,更成为国内金融市场的一大“灰犀牛”。
“这背后,是P2P作为一种金融业态,却长期处于无证驾驶状态,导致行业乱象层出不穷,引发监管部门最终从严整顿取缔。”他直言。
恒大研究院任泽平团队发布最新报告也指出,P2P行业爆雷潮不断,主要受到宏观流动性退潮、网贷监管加强、投资者信心降低等多重因素影响,一是宏观经济下行,金融去杠杆持续推进,流动性全面退潮,信用风险压力提升,逾期率提高,加剧平台偿付危机;二是近年监管严厉整顿,包括整顿期备案流程时间长,P2P平台流动性压力积聚,大量平台宣告清算或卷款跑路;三是投资者信心持续受挫,尤其是大量P2P平台陆续曝光涉嫌自融与庞氏骗局,持续打击投资者信心,导致大量资金纷纷远离P2P,进一步加剧P2P平台的资金链风险。
“这些年,我们内部一直在私下议论,P2P兼顾了存款与贷款的职能,却始终缺乏一整套相应的金融监管制度。这意味着P2P行业在无证驾驶多年后,必然将遭遇行业乱象与金融风险,给‘归零’埋下伏笔。”赵诚强调说。
从万众追捧到“归零”
2013年,赵诚从城商行辞职,加入了国内一家大型P2P平台担任运营总监。
他之所以选择踏入P2P行业,一方面是受到丰厚薪酬的吸引(较银行收入高出逾一倍),另一方面则是被P2P的普惠金融情怀所打动。
“那些年,P2P行业都在推崇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格莱珉银行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因为他让全世界看到普惠金融的巨大发展潜力与社会价值。”赵诚回忆说。
那段时间,他感觉自己特别幸运,因为自己见证了P2P行业的黄金发展期——在普惠金融的“号召”下,几乎每个月都有新的P2P平台诞生,每家P2P平台的业务规模每年增速都超过100%,甚至连资本市场也在为P2P疯狂。
赵诚清晰记得,一家上市公司因更名为“匹凸匹”,股价骤然飙涨。不少上市公司更将P2P平台高层视为“座上宾”,希望尽早将P2P平台注入上市公司,带动估值扶摇直上。
与此同时,他也看到大量P2P从业者在备受追捧同时,对金融风险的无知与漠视。
“2014年8月,为了运作海外上市,我们高薪聘请一位财务总监,她逢人就说公司年收入达到数十亿。事实上,这笔钱全是出借人的投资款,需要偿还的。”他告诉记者。令他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为了做大业务规模,当时越来越多P2P平台都将产品回报率设定在13%-15%,还一再强调“保本保息”,但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很多小微企业借款人每年能赚取的利润率不到8%。
谁来填补这个利差窟窿,让他感到迷惑。
“那时起,P2P开始变味了。”多位曾经的P2P从业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因为他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不可思议乱象——为了持续扩大募资规模,P2P平台实控人竟然怂恿亲戚或下属设立大量壳公司进行财务包装,很多注册资本动辄千万(没有任何实缴资本)、运营时间不到1年的壳公司能轻松通过内部信贷风控,发起数百万元的借款标的;与此同时,不少P2P平台借助所谓的金融创新,通过设立高息的自动投标工具或债转产品,玩起借新还旧、期限错配、资金池、自融等资金业务。
“好几次,我们风控部门要求高层停止自动投标工具等业务,因为这种做法涉嫌庞氏骗局,迟早会招致资金链断裂。何况,已有不少P2P平台因此跑路或爆雷。”一位大型P2P平台原风控总监告诉记者。但是,平台实控人对此轻描淡写,一再强调只要资金进大于出,整个业务链肯定会“安然无恙”。
后来他才知道,当时P2P平台实控人之所以如此“笃定”,是因为他正与上市公司洽谈将P2P业务以极高估值注入上市公司,但面对上市公司提出的苛刻业务对赌协议,他急需做大业务规模与利润“抬高”自己的身价。此外,他还打着另一番算盘,若P2P平台能成功注入上市公司或实现海外上市,他可以利用募集资金填补资金池业务的亏空缺口,从而让自己坐拥巨额财富同时“全身而退”。
“但是,监管部门肯定不会坐视不管。”这位P2P平台原风控总监向记者指出。2015年底起,他明显感受到监管措施的出台频率越来越密,力度越来越大。
2016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不仅明确了P2P的信息中介定位,也标志着P2P行业开始进入全面监管时代。此后,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进一步完善了网贷行业的监管体系。这些措施被P2P从业者称为“一个办法三个指引”。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面对日益从严的监管压力,不少P2P平台一面宣称拥抱监管,大张旗鼓地接入第三方资金存管并积极运作备案事宜;一面则将纳入监管作为宣传口号,发起更高利息的自动投标工具或债转产品,继续在资金池、自融、期限错配等业务“做大做强”。
多位曾经的P2P从业者向记者坦言,2017年P2P行业发展达到巅峰时刻。当年5月底,国内P2P平台数量超过5000家,达到历史最高值;两个月后,P2P网贷余额突破5万亿大关,达到历史最高值50782亿元。
“这背后,是现金贷业务大行其道,一度成为P2P行业的新宠儿。”一位此前担任现金贷平台运营主管的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现金贷业务让不少P2P从业者真正赚到了第一桶金——由于现金贷动辄逾200%的年化利率,不少P2P平台仅仅数月就赚取逾千万利润。但与此对应的是,现金贷的高利贷、暴力催收、违规滥用个人信息等问题层出不穷,一度引发不少社会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现金贷的好日子未能持续很久。“趣店事件”导致监管部门从严监管整顿现金贷业务,彻底终止了P2P行业依靠高利息、填补高坏账缺口创造高利润的业务模式,令众多P2P平台的资金池、期限错配业务开始变得难以维系。与此同时,网贷之家旗下投之家等行业大型平台相继爆雷。
“尤其是第三方P2P网贷评级机构——网贷之家旗下投之家的爆雷,触发行业剧烈动荡。当时每天都有大量出借人要求提前赎回,平台资金链失血严重,好几次差点关门。”赵诚回忆说。他不知道当时P2P平台实控人是如何涉险过关的,但他听说为了避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调查,多位平台实控人变卖自己的房产筹资,暂时解决了资金赎回缺口。
那一刻起,他与众多P2P从业者清晰感受到,P2P行业盛极而衰的拐点已然降临——随着P2P平台按照监管要求落实“三降”措施(降低平台业务规模、借款人数、出借人数),他每天的主要工作聚焦在“排雷”。
“2018年起,P2P行业开始进入大面积爆雷期。”赵诚表示,一方面金融风险的滞后性开始显现,众多借款人还款逾期导致坏账风险骤增,以及大量空壳公司根本不可能还款,导致越来越多P2P平台因资金池入不敷出而纷纷爆雷;另一方面“三降”措施导致众多P2P平台资金“出大于进“,直接触发自动投标工具等产品兑付周期越来越长,不但招致大量投资者投诉问责,也令P2P平台资金链持续吃紧,最终深陷无力兑付旋涡。
更令赵诚心灰意冷的是,资本市场也向P2P行业彻底关上了大门,原先将它们视为座上宾的上市公司纷纷对P2P避之不及;2016-2017年纷纷上市的P2P中概股股价大幅下挫,不少公司股价较发行价甚至跌去了90%;美国资本市场还要求P2P平台必须先拿到监管部门的备案许可资质,才能运作上市融资,但对众多P2P平台而言,这份备案许可资质却是“遥不可及”。
“当时一些P2P同行还打算剩者为王,通过尽早完成备案实现业务大翻身。”多位P2P从业者回忆说。2018年底,《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整治办函〔2018〕175号)正式出台,彻底击碎了他们的梦想。因为175号文要求P2P网贷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175号文出台时,赵诚已离开P2P行业逾3个月。赵诚表示,当时自己特别担心,一旦P2P平台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自己会受到牵连。
“尽早离开P2P圈子,从2018年下半年起,就成为众多从业者的共识。”他指出。多数P2P从业者心里清楚,这个曾经高光的行业,迟早会黯然落幕。
从上市梦到“牢狱之灾”
在P2P鼎盛时期,不少人加入P2P平台,不仅仅是冲着普惠金融的情怀,更是憧憬着平台上市与财务自由。
“为了让平台尽早上市实现个人财务自由,很多P2P平台员工变得疯狂。”多位曾经的P2P从业者告诉记者。不少平台员工将每月大部分工资收入投向自己工作的P2P平台,一则赚取不菲的利息,二则助力平台业务规模持续做大,为尽早上市添砖加瓦。
尤其在2015-2017年P2P发展鼎盛期,很多P2P员工认为平台上市轻而易举:一方面大量上市公司主动登门协商资产注入,另一方面宜人贷、拍拍贷、微贷网、51信用卡、和信贷等不同规模P2P平台,都能顺利登陆海外资本市场。
“一个最极端的案例,是一位汽车抵押融资类P2P平台高层赶在平台上市前,将数百万积蓄购买公司股票。但在平台赴美上市前两天,突然遭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调查,令这位高层不但数百万元投入打了水漂,还终日担心自己可能遭遇牢狱之灾。”一家P2P平台原高层向记者透露。
在他看来,这背后,是不少普通员工与企业实控人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在众多P2P平台里,除了实控人与少数财务风控核心人员知道业务模式猫腻(比如虚构大量壳公司发起借款标开展资金池、自融业务等),多数员工未必知道真相,导致他们一直被蒙蔽,执迷于企业上市与财务自由的梦想。
记者多方了解到,部分P2P平台高管在明知真相情况下,则抱着侥幸心理。
一家中等规模P2P平台原合规总监告诉记者,早在2016年,他就发现多数借款端底层资产主要分成两大类:一是平台实控人自己创建的各类空壳公司,二是财务状况极差、很难指望按时还款的上市公司或房地产公司。但它们凭借一纸担保函轻松获得数百万元借款,其中的利益输送实在是说不清理还乱。
“遗憾的是,我对此选择沉默,一味希望平台能在借款端坏账爆发前实现上市,让自己财务自由安全离场。”他告诉记者。最后这份侥幸心理令他偷鸡不成蚀把米——随着P2P平台爆雷,地方相关部门多次找到他,一方面要求他协助调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另一方面则希望他退还多年收入,用于填补出借人资金兑付缺口。
“更麻烦的是,如今我求职遇到不少困难,不少企业一看我拥有多年P2P工作履历,就不敢雇佣我,怕我将P2P惯用的资金池、期限错配、自融等违规做法带入新公司。”他感慨说。
出清不易转型更难
随着175号文明确提出P2P网贷平台“能退尽退,应关尽关”,摆在众多P2P平台面前的最严峻挑战,是谋求业务转型同时妥善清退P2P业务。
陆金所控股首席执行官计葵生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2019年8月陆金所着手停止使用个人投资者资金作为信贷资金来源并清理网贷资产,当时P2P业务余额约有1600亿元,去年底这个数字降至1000亿元,今年6月底又降低至约478亿元,预计今年年底将进一步降至200亿元。
目前,这家国内曾经最大的P2P平台已申请设立平安消费金融公司,继续开展消费信贷业务。
在赵诚看来,能否妥善清退P2P业务,很大程度影响着平台能否尽早获得网络小贷、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等业务牌照。
去年11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下称“83号文”)下发,为网贷转型小贷公司、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扶持。
但在实际操作环节,不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P2P平台需先妥善清退所有P2P业务(即偿还P2P出借人所有本金),才会考虑支持它们申请获取小贷、网络小贷、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业务牌照。
然而,要妥善清退P2P业务,绝非易事。
一位专注汽车抵押贷款的P2P平台风控主管向记者透露,如今他们遇到的最大阻力,是借款人逃废债状况日益严峻。究其原因,众多借款人押注平台爆雷而纷纷拒不还贷,此外不少抵押汽车存在多次抵押状况,导致抵押汽车债权关系极其混乱,处置起来相当复杂,拉长了资金回笼周期。但是,时间不等人——若他们无法完成地方相关部门给出的P2P业务清退进程,未能按时兑付出借人相应资金,就可能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
“由于担心平台最终被立案牵连自己,平台多数留守员工整日人心惶惶。”他坦言。
记者了解到,相比多数平台在P2P业务清退方面苦苦挣扎,不少股东背景实力雄厚或转型步伐较早的平台总算与P2P划清界限。
10月,信也科技(原名拍拍贷)发布公告称,截至2020年9月,拍拍贷已完成存量P2P业务清零和退出,已成功向助贷平台转型。
一个月后,嘉银金科旗下网贷平台你我贷宣布P2P在贷余额全部清零,所有出借用户本金与预期收益均得到兑付,目前嘉银金科正向金融科技平台转型。
“即便完成了P2P业务清退,不少平台转型征途依然不好走。”一位已完成P2P业务清退、正寻求小贷牌照的海外上市P2P平台负责人向记者坦言。按照83号文规定,P2P平台转型全国经营型小贷公司,实缴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这个准入门槛对他们而言尚能承受。不过,近期银保监会、央行发布最新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跨省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调高至不低于50亿元,令他们顿感转型成本实在太高。
“过去两周,我们找过不少二级市场投资机构与股东寻求定增融资,进而筹措50亿元资金申请全国网络小贷牌照,均被婉拒。”他告诉记者。究其原因,二级市场投资机构与股东均认为转型网络小贷公司,未必能令股价回复到上市时价格;何况金融科技监管环境正在发生变化,令他们倾向对P2P平台转型前景选择谨慎观望。
记者多方了解到,随着网络小贷牌照准入门槛大幅抬高,不少P2P平台曾考虑转而申请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牌照,毕竟其准入门槛约在5亿-10亿元,远远低于前者。但经过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初步沟通,他们发现要获得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牌照的难度更高——除了需要寻找大型企业作为发起方,相关部门对平台风控能力、业务场景、合规操作的审核要求更加严格,足以将绝大多数缺乏雄厚股东背景的P2P平台挡在门外。
“就业务模式而言,平台内部多数高管也不赞成转型为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前述海外上市P2P平台负责人指出。一是金融监管部门对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业务杠杆率将从严限制,令业务规模面临不小的制约;二是不少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都将年化借贷利率上限调降至4倍1年期LPR(15.4%),导致业务利润率低于P2P,很可能触发资本市场对业务转型失去“信心”,进一步减持股票“避险”。
在他看来,对多数P2P平台而言,似乎只有转型助贷机构“华山一条路”,尽管这条路也未必一帆风顺。
7月,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一方面给助贷业务规范操作“正名”,允许商业银行与各类金融开展营销获客、联合贷款、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方面合作,另一方面则大幅抬高了助贷业务的准入门槛。
按照《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全行统一的合作机构准入机制,实行合作机构的名单制管理,并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
一位城商行零售部门主管向记者表示,以往银行与助贷机构合作的准入门槛“千差万别”——有些是看中其股东背景,有些是看中其愿意在银行存入高额的风险准备金,有些则基于其强大的获客导流能力与完善风控体系等。如今他们正按照《办法》相关要求“统一”准入门槛,将合作对象锁定在拥有上市背景、资金实力与股东背景相对雄厚、已拥有庞大助贷业务与成熟助贷业务规范操作经验的平台。此外,这些由P2P转型而来的助贷机构是否拥有融资担保牌照或信用保证保险合作资源,能否有效降低助贷业务坏账损失风险,也是他们重要的评估考量依据。
在他看来,这意味着只有行业大型平台能通过助贷业务存活发展,多数中小平台在P2P业务清退后,依然难以找到转型生存空间,等待他们的只有“关门”。
“无证驾驶”的反思
多位P2P平台创始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如今他们时常会思考一个问题,当初为何会选择P2P作为创业方向。
“坦白说,我现在挺后悔创建P2P平台。”一位尚未完成P2P业务出清的P2P平台创始人向记者感慨说,尽管P2P在诞生伊始承载着发展普惠金融的使命,但整个行业却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生存条件——金融作为特许经营行业,是需要持牌经营的。然而,P2P从蓬勃发展到黯然落幕,似乎一直都在“无证驾驶”。
记者多方了解到,P2P无证驾驶,同样发生在欧美国家。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被誉为P2P鼻祖的美国线上放款平台Lending Club在2016年被曝将一笔2200万美元优质贷款产品(near-primeloans)违规发放给同一个投资者,导致多位公司高层被迫辞职。
此举迅速激发欧美金融监管部门对P2P行业的从严监管。当年美国财政部针对P2P贷款行业提出一系列监管建议,包括要求P2P贷款机构在登记平台披露详尽的个人借款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以便公众查阅;此外P2P平台有义务加强P2P贷款资产的信息透明度等。
美国财政部甚至认为,P2P行业面临的一大发展问题,是透明度相对不高。与传统银行相比,P2P平台受到的监管较少,导致大量贷款的信息披露要求极低,存在不少未知风险与违规操作隐患。
如今,欧美金融监管部门正持续加强对P2P行业监管,大幅提升P2P平台的信息披露与合规操作程度,令这些国家P2P平台跑路与爆雷事件相对较少。
“其实,信息披露不足、无证驾驶、合规操作缺失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国内P2P行业,即便在P2P平台数量归零时,这些问题仍没得到有效解决。”上述P2P平台创始人向记者直言。在前些年P2P鼎盛时期,他见到太多因缺乏监管所引发的行业乱象:一家民营企业只需采购数千元的P2P运营系统,就可以发起P2P平台募集千万资金;众多P2P平台的底层信贷资产永远是一个未解谜团,没人知道资产端到底隐藏了多少自融业务;很多投资者只关心P2P投资回报多高、以及平台是否做出刚性兑付承诺,很少关注底层借贷资产“真伪”,于是众多居心不良者纷纷打着P2P高回报的幌子,堂而皇之地进入这个领域混水摸鱼套取投资者数百亿资金。
信而富创始人王征宇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直言,国内P2P行业的无证驾驶,还触发一系列矛盾。
首先,监管部门要求P2P平台遵守信息中介职责,不保本、不保息。但在实际操作环节,由于不少P2P平台涉嫌提供担保与刚性兑付承诺,部分地方相关部门便督促P2P平台尽快完成投资者资金兑付,导致P2P平台的法律定位(信息中介)与实际职能(信用中介)相互混淆,由此加重了P2P行业的负面形象。
其次,P2P出借人只负责出钱投资,相应的投资权益始终没能得到充分保障。具体而言,在P2P平台投资决策与日常管理里,出资人无法参与发表意见,其结果是部分P2P平台实控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挪用投资者资金“乱投资”与开展自融交易,侵吞大量出资人资金。
但在美国,随着P2P监管加强,美国机构投资者(多数散户将资金交给机构委托投资)与P2P平台开展业务合作时,都会从严审查P2P平台的底层资产质量与风险防范机制,以及相关业务操作是否合规操作,令P2P平台整个业务操作均受到出资人的监督。
第三,P2P平台主要服务于相对高风险的放贷客群,却对借款人难以采取相应的还款逾期惩戒机制。此举导致大量逃废债现象出现,平台资金回笼与兑付能力均遭遇不小冲击,直接影响到P2P业务清退与转型进程。
“我们内部也一直在讨论,P2P行业某种程度兼顾存款与贷款两大业务职能,与银行业务模式相当类似,却没有相配套的金融监管体系,其结果必然是乱象丛生——只要有居心不良者借P2P平台虚构借款资产套取大量投资者资金,进而卷款跑路或庞氏骗局曝光,势必触发金融市场灰犀牛风险迭起,招致金融监管部门最严监管,取缔P2P行业也在情理之中。”前述P2P平台创始人直言。就这个角度而言,P2P因崇尚普惠金融而诞生,但由于无证驾驶,最终只能落得黯然“归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