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兰州已经批准对Facebook、谷歌和亚马逊等公司投放的数字广告带来的收入征收全国首个税种。据《纽约时报》报道,上周五,州参议院投票推翻了州长对该措施的否决,此前众议院也进行了类似投票。该措施预计在第一年将产生高达2.5亿美元的收入。
这项措施似乎确实存在法律风险,在政府对社交媒体和科技巨头征税的问题上很可能在法庭上面临激烈的挑战。据《华盛顿邮报》1月报道,反对者和分析人士都提醒说,该法案可能会触犯第一修正案和防止对互联网公司征收歧视性税收的联邦法规。
马里兰州的税收特别适用于在该州内展示的数字广告。它根据公司产生的广告销售额来征收的,年收入至少1亿至10亿美元的公司将按2.5%的税率征收。盈利超过150亿美元的公司--其中包括Facebook和google--将面临10%的广告收入税率。
除了硅谷的游说者,该法案的其他反对者还包括马里兰州共和党人、当地媒体和电信公司。这些反对者表示,该法案的成本可能会转嫁给购买广告的小企业。但在疫情期间一直受到伤害的各州政府认为,类似的法案是重新充实财政的一种方式。康涅狄格州和印第安纳州的立法者已经出台了类似的措施,对社交媒体巨头征税。
税收立法只是关于科技巨头的主导地位和权力的日益增长的辩论的一部分。在美国,Facebook和谷歌等公司正面临多起反垄断诉讼。联邦层面提出的反垄断立法可能会针对这些公司,以及苹果。
美国的措施也紧随欧洲各国政府的脚步,对美国和其他科技巨头出台了新的限制和新的税收。
尽管反垄断法律法规可能会蔓延和影响苹果,但这家库比蒂诺科技巨头并不依赖广告收入。相反,它赚的钱大部分来自于硬件和服务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