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突然发现家里的电视除中央电视台一套能收看外,其他频道均在屏幕显示“E16-4,您已欠费或未订购该节目,请致电96888”的信息。我当时感到非常纳闷,因为当地有关部门以年为单位收取有线电视费,用户需一次缴纳12个月的费用共计312元,现在距离上次缴纳有线电视费还不足一年。
如今,用户缴纳有线电视费相当便捷,利用手机微信的“生活缴费”功能,足不出户就能轻松搞定。我查看缴费记录发现,2020年缴费日期为3月中旬。如果按天计算缴费时间,当前距离上次缴费确实不满一年。笔者电话咨询方知,有线电视提供服务是按月计算而不是按天计算,2020年3月中旬收取的有线电视费,服务到2021年2月底停止。
用户按要求缴纳相应费用收看有线电视,那么服务商理应给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用户缴纳了一年的费用,究竟是按12个月计算还是365天计算,看似事小,却涉及服务时间的计算标准是否科学精准。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服务行业,有线电视收费部门应和广大用户处在公平交易的均等位置,对服务时间的计算标准应有所改进,以便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