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信IPTV开机广告关不掉的问题有了最新进展。7月5日,上海电信在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关注到上海市消保委发布了关于IPTV广告的相关内容后,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IPTV开机广告一键关停技术方案并将尽快落实。
此前,为了解决“开机广告关不掉”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和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进行沟通,但得到的回复令人心生郁闷。上海电信IPTV表示,消保委提出的广告一键关闭功能“办不到”,开机30秒时间投放广告是为了提升用户的体验,若没有广告就会黑屏,如果消费者因为广告上当受骗,消费者应自行承担责任。
打开电视,尤其是智能电视,必须先“被看”一段广告,中途还关不掉,已成为不少人的烦恼。但更让人气愤的是,上海电信将责任推给了消费者。虽然其最新回复时的态度较之前有所改观,但仍有必要观察其实际行动和整改效果,并有必要以更科学合理的规则解决消费者“被看”广告现象。
首先需明确的是,当前的法律并未禁止电视开机广告,实际上也没有必要一概禁止。但商家是否有权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内置”不可取消且不可“一键关闭”的开机广告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那么,商家在内置开机广告时,务必尽到明确、全面、详尽的告知义务。该告知内容至少应包含开机广告的最长时间,是否可一键关闭等关键信息。以确保消费者在对商品有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作出最符合本意的选择。同时,根据《广告法》,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而纵观上海电信最初的回复,透露出的是漠视消费者权益的傲慢。其一,“投放广告是为提升用户体验,没有广告就会黑屏”的说法与“伤害你是为你好”没有本质区别,因为还从没听说用户喜欢看广告的,至于没有广告会黑屏,那可能是质量问题或者系统设置问题。
其二,“如果消费者因为广告上当受骗,消费者应自行承担责任”的说法更是法盲的表现,要知道,如果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系虚假广告而发布的,除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外,还应与广告主一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三,所谓消保委提出的广告一键关闭功能“办不到”,这是赤裸裸地蔑视消费者。因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果能够设置开机广告就能够设置一键关闭开机功能,否则就是系统存在问题。
按照《广告法》,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监管部门有必要介入调查此次事件,并依法严肃处理,以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有效维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