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时间,国家网信办曾多次对App弹窗进行专项整治,现在网信办又要进一步明确互联网弹窗的管理规定。
据网信办官网公告,为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办起草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互联网弹窗不得推送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弹窗推送广告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明示用户;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
同时,也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
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等。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