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网讯(马秋月/文)日前亨通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筹划亨通海洋光网分拆上市事宜,并授权公司及亨通海洋光网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待分拆上市方案制定后尚需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显示,本次拟分拆的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专注于海洋通信(包括海洋观测)及智慧城市业务,致力于成为全球跨洋通信系统集成业务领导者以及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打造全球领先的海洋通信、海洋观测科技型企业。
2021年度亨通海洋光网的净利润占亨通光电净利润低于10%,本次分拆上市亨通海洋光网拟增发不低于10%的股份,具体以届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注册后的数量为准。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亨通海洋光网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亨通光电表示,本次分拆亨通海洋光网独立上市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拓宽亨通海洋光网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分拆亨通海洋光网上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在产业上下游的综合布局,强化公司的市场及技术优势,加快打造全球领先的海洋通信、海洋观测科技型企业,全面深化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加快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求。
公告称,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及亨通海洋光网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亨通海洋光网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本次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及亨通海洋光网股东大会对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拟上市地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