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CN注意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于7月25日公示了2022年度部门决算。
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4)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国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8)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9)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11)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2)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属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6571.8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745.6万元,降低8.5%。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统一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财政拨款项目预算;二是受疫情影响,创收收入减少。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107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175.62万元,占80.3%;事业收入63126.89万元,占15.4%;其他收入17769.02万元,占4.3%。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620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35.85万元,占49.4%;项目支出220871.4万元,占50.6%。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1585.5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8592.98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是按照统一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预算。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2695.1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702.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7417.6万元,占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3138.66万元,占83.8%。
在科研机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方面: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2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5.3万元,执行数为1044.94万元,完成预算的83.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对内容和制播、业务和运营、传输、终端等广播电视业务全流程技术体系以及监测监管、信息安全等广播电视全流程治理体系进行了研究。
二是围绕总局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在未来电视、智能终端、超高清、高新视频、网络视听、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应急广播等研究方向上立项,面向当前国家和行业最新、最受关注、发展最为迫切的新技术和应用,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着重布局,较好地完成对行业的科技支撑任务。
三是进一步规范科研流程管理,做实项目指南编制工作,加强项目质量管理。
四是在广电5G、TVOS、智能推荐研究方向进行了重点布局,实现不同部门各个课题组合作交流并形成重点领域科研团队。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等时效指标未完成,主要是受2022年疫情影响,外地调研和研讨会无法正常开展,委托加工和测试等合同执行进度滞后,影响了差旅费、会议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科目的执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预算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并根据年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绩效指标。
在科研机构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方面: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63.38万元,执行数为1863.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多个应急广播速报技术研究支撑平台和系统的搭建,包括有线卫星通道的应急广播速报技术研发环境、应急广播响应时效测试系统等。
二是支持了广电大屏云游戏传输优化技术研究与试验平台,支持渲染交互、视频流化、数据汇聚、网络数据分析、传输性能监测等功能。
三是对面向5G与广播电视融合网的无线传输技术仿真与研究实验平台的广播电视射频信道损伤分析仪、LTE通道传输及验证仿真系统、5G多通道信号源进行了升级。
四是构建了包括前端信号采集平台、MEC仿真试验平台、云端制播试验平台、云转播测试平台四个子系统的本地私有云仿真试验环境,打通了前端信号采集与传输上云、云端编辑处理、信号传输分发及终端呈现端到端云转播仿真系统链路。
五是搭建了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应用研发支撑平台,促进智慧广电TVOS能力演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仪器设备购置数量等产出指标未完成,主要是年初指标值的预测准确性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测算准确度。
卫星直播中心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经费项目
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是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直播卫星平台”)能够为直播卫星用户提供基本的广播电视节目收视、业务办理、数据广播服务,以及数据推送等服务,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直播卫星平台运行维护工作,对保障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广播电视服务差距、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安排该项目预算5291.0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该项目2022年度实现了直播卫星平台传输61套标清电视节目及57套广播节目的目标,为1.5亿户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用户提供收听、收看和客户服务。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直播卫星平台能够为1.5亿户直播卫星用户提供广播、电视、信息服务、应急广播等多项高质量公共服务,有效推动了乡村文化的发展繁荣;满足了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群众收听、收看本民族语言节目的需求,使得少数民族同胞能够收听到党和国家的声音,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该项目主要为直播卫星平台正常运行长期提供广播电视服务。通过该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了直播卫星平台24小时不间断播出,保证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能够长期为广大农村百姓提供不间断、高质量的卫星广播电视服务。同时,通过该项目提供的持续稳定的广播电视服务,能够有效促进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较好,但展示项目绩效成果的资料不够充分。建议在项目实施中,应注重收集绩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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