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2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传国资委40亿注资大唐”的文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征询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