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三网融合首批试点地区和企业正在紧锣密鼓地确定中。接下来,工信部、广电总局将按试点业务范围及种类,分别向试点企业颁发相应的业务许可证。如此,广电、电信部门所经营的三网融合业务才算是“合法的”。那么,此前各地已开展的一些探索性的三网融合业务,如未能被列入试点,将面临怎样的命运?
专家透露,目前,电信企业拥有的IPTV用户超过了460万,广电部门拥有330万左右的宽带用户,其中多数处于未被批准的灰色地带。在试点方案起草过程中,工信部曾提出,对于双方已经开展的三网融合试点,凡符合要求的,应维持其现状;不符合要求的,应允许运营企业整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也承认其现状。然而,广电总局却在2月9日发文紧急叫停广西电信IPTV业务,4月12日再次发出41号文,对全国20多个电信企业开展的IPTV试点叫停。6月8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更是强硬地表示,此前“电信系统擅自开展IPTV业务、被广电总局叫停的地区”,并不会恢复运营。这自然会引起电信部门的反弹———要封杀大家都封杀。专家表示,这些地方的三网融合用户已经享受到技术进步带来的低资费和多元化信息服务,一旦用行政命令去“封杀”,很容易激起民怨。
必须看到,当前电信的IPTV用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广电网络覆盖不到的农村,某种意义上,电信的IPTV弥补了广电有线网覆盖的不足,帮助广电将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达到祖国最偏远的角落。山西是我国较早在农村探索三网融合的地区之一。山西移动、山西联通与地方广电部门合作,共发展农村IPTV用户15万户。包括最偏僻的静乐县赤泥洼乡在内的农民,通过三网融合,一步到位接入现代文明,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目前,山西不少基层乡村的农民享受着许多北京人都没有享受到的影视点播、电视回放以及远程教育、农作物知识、农产品价格等综合信息娱乐服务。
记者在调研时发现,像山西这样的三网融合试验性业务在全国很具有代表性,大都得到地方政府支持,深受老百姓欢迎。这些试验性业务,已经在当地发挥出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不能轻易否定,更不能以违反了广电部门的规章而“一刀切”地加以清理。这里面,既有现实的因素,更有历史的原因。
从现实看,在山西晋中农村,山西移动将光纤接入农户后,每户农民每月只需交60元,就可以享受到上网、打电话、看有线电视节目等综合服务,如果单看电视,每月只需10元,能接收90多个频道。而当地城市广电有线电视的月使用费是20多元,并且农村只有城市近郊才有覆盖,信号经常不好。如果现在让农户再换到有线电视,一方面很多地区广电网络并不能提供接续服务,即使能接续,农民一年单看电视就要增加160元开支。一旦要将其封杀,首先站出来反对的,将不是电信运营商,而是广大农民。
从历史看,三网融合是技术变革引发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而大多数改革开始时,由于生产力发展走在生产关系之前,同期的上层建筑多数与之不适应。30多年前拉开中国农村改革序幕的小岗村“大包干”试验,在当时看来甚至是“大逆不道”的,始作俑者只有靠按手印来共担风险。而今天的三网融合,无疑具有类似的性质。对于基层政府主导下的三网融合的改革实践,应该尊重其探索性,不要过多地干预。宁夏就是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宁夏电信与广电部门合作成立IPTV内容运营公司来推行三网融合,使得宁夏农村信息网络从平台、网络到数据库、终端,全部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这种极具创新和开拓精神的做法,按照广电总局的思维,同样是“违规”的。难道,也要予以清理整顿吗?
如今,三网融合已从部门之争上升到国家利益,广电和电信部门应尽快摒弃“门户之见”,在延续 “分业监管”的同时,加强协调沟通。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应持更多的包容态度,尽量将分歧减少到最小,真正把三网融合的试点探索落到实处。
(胡虎 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