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发生在两年前,和我们公司也没有什么关系。选择在这个时间重提,又和我们公司联系到一起,让人觉得很蹊跷。”虽然并非第一次卷入知识产权诉讼,华为内部还是感到意外。
如果不是众多媒体的关注,国内的大多数人并不会知道,两年前发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起隐晦了公司名称的盗窃案。事实上,起诉书中的描述可以让人准确无误地判断,这家起诉其前员工盗窃商业机密的公司就是摩托罗拉。
2010年7月19日是重要的时间节点。这一天,摩托罗拉将旗下无线网络设备业务出售给诺基亚西门子公司,并保留了知识产权。在此之前,摩托罗拉与华为是合作伙伴,多年保持着OEM的合作关系。此后不到两天,摩托罗拉首次明确将华为列为被告。
实名起诉
7月20日,摩托罗拉公司向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
摩托罗拉公司起诉了其前雇员胜小红、白雪峰、金汉娟、潘少伟和他的妻子吴小华,(注:姓名为音译)华为以及总部位于伊利诺伊州的通信技术公司Lemko公司等。称其前雇员潘少伟等在2000年以后,向华为提供了有关其手机技术的详细信息。这次摩托罗拉在近两年来的持续起诉中,首次明确了自己和华为公司的名字。
作为潘少伟的妻子,吴小华一直在摩托罗拉工作到了2007年12月,直到被摩托罗拉解雇。
在诉状中,摩托罗拉称,潘少伟是华为公司董事长任正非的主要联络人,并同时指控了潘所在的Lemko公司。对此,华为称,“我们与摩托罗拉前签有OEM协议,华为与Lemko也只是转售关系,没有超越经销商以外的其他关系。”
记者获悉,潘少伟早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和美国康斯威星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潘曾在摩托罗拉工作10年,于2004年离职,目前为Lemko公司的首席技术官。该公司网站显示,潘少伟是在通信领域有重要经验的高级工程经理,有大型通信系统设计、研发和商业化的背景。拥有超过50项经证实的专利。
诉讼称,2001年潘少伟在北京面会了任正非。2002年8月,潘少伟向任正非汇报了摩托罗拉在其他市场的产品情况,包括巴西和印度市场上推出的最新产品。
Lemko公司在法庭上表示,摩托罗拉正在进行的是一场虚假的袭击,该公司试图通过这个手段,将Lemko公司的业务和专利技术吞掉。
多年来,摩托罗拉都以华为的商业伙伴身份出现。外界鲜有人知,华为与摩托罗拉公司签有协议,允许摩托罗拉转售华为的无线通信设备,也就是OEM,贴牌出售。华为负责研发生产,摩托罗拉负责渠道和品牌。同时,华为与Lemko公司也签有OEM协议,允许Lemko转售华为的无线基站设备,Lemko公司是华为在美国的经销商。
007女郎
同一案件的起诉,早在2008年就已经显著见于美国联邦法庭卷宗。
2008年,摩托罗拉公司起诉其前雇员胜小红、白雪峰、金汉娟、潘少伟和他的妻子吴小华,以及总部位于伊利诺伊州的通信技术公司Lemko公司。
当时,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出示的诉状中,摩托罗拉公司被隐晦为A公司出现,关于A公司的描绘为“该公司为总部位于芝加哥出售通信产品在美国提供网络服务的公司。”对于涉案B公司的介绍则为:“总部位于中国的从事通信商业的公司。”由于案情发生在美国,未曾提到中国公司名字,中国国内鲜有人关注。
卷宗详细讲述了一个类似于电影《007》的故事。
被告金汉娟(音)从1998年开始为A公司从事软件工程工作,金接受过系统的关于属于A公司的独有信息保护的培训。
2006年2月,金以生病的名义离开A公司,此间她没有在A公司收到工作任务。2006年6月到11月间,金经过讨论协商最终同意接受中国公司B的雇佣,在那里她的工作是开发通信软件。
2007年2月23日,接受了B公司雇佣后,金告知A公司,她已经结束病假将返回A公司全职工作。金没有说明她已经接受中国B公司的聘用。2007年2月24日,被告金购买了一张于2007年2月28日飞往中国的单程机票。
2007年2月26日早晨,金返回A公司,声称重新开始在A公司的全职工作。那天金被分配了任务。分别在2月26日上午9点和下午2点,金在A公司的电脑上下载了超过200个文件。2月26日晚9点,金返回A公司大楼又下载了A公司安全网路系统上的科技文件,并从A公司办公室内带走了大量资料。
2月27日晚12点15分,金给A公司她的上司电子邮件说,她将辞职离开A公司。第二天,金前往芝加哥机场,目的是前往中国。金随身携带了超过1000份电子和纸制的属于A公司的文件。金汉娟被海关人员截住了。
金汉娟说,她前往中国的目的,是看望她的妈妈和丈夫。还说她得了脑膜炎,快要死了。
起诉书中留有悬念地指出,那些文件上含有A公司的商业机密。“被告金汉娟,带有通过交易机密,获取商业利益的目的,没有得到授权。”“这些出售给B公司的交易将会伤害到A公司,B公司知道这些私有信息是被窃取而来的。”
直到2010年7月22日,摩托罗拉确认,当年的A公司即为摩托罗拉公司。并第一次提到了华为公司的名字。“称华为多年参与一项精心策划的、窃取摩托罗拉最新技术的秘密计划。”
指控升级
在这次起诉背后,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抱怨正越来越多。西门子和通用电气也曾经抱怨,激进的中国公司试图得到更多技术,谷歌称,他们遭受了来自中国的黑客攻击。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指控升级的背后是美国公司的高管们在面对中国公司越发紧逼的竞争优势的防御。
在通信领域,关于知识产权的诉讼从来都没有停止过。2003年,思科公司就曾起诉华为公司侵占知识产权。彼时,华为尚且不能与今日比拟:今日的华为已经是全球产品线最全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在无线接入市场上其份额已经位居全球第二。尤其对于下一代通讯网络LTE,华为获得的LTE商用合同数居全球首位。
LTE也是目前拥有无线设备公司都在抢占的市场,包括诺基亚西门子。
“摩托罗拉的这一指控有可能会破坏华为公司的在北美的商业形象,妨碍其在北美的进一步发展。北美市场对商业形象十分看重。”通信界业内人士指出。
业界的一个普遍的疑问在于,华为在国际电信市场地位的强势提升,是否促使海外公司达成某种默契?
7月19日,摩托罗拉刚刚出售了其移动网络资产予诺基亚西门子公司,在业务线上,已经出售了大部分B2B资产的摩托罗拉,与华为公司不再全面竞争。诺基亚西门子与华为才是正面的竞争对手。
不过,目前没有证据指明这是一项经由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联手的起诉。诺基亚西门子也不愿对此发表评论。在起诉华为后,摩托罗拉发表了既模糊又友好的声明,“摩托罗拉公司期望继续发展与中国各方建立的良好关系,并妥善解决此次诉讼。”
与摩托罗拉“友好”的声明相比,华为则显得愤怒:“摩托罗拉的起诉是毫无道理并且毫无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