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群
据有关媒体报道,近日工信部正协调三大运营商推进手机实名制,要求从9月份开始,凡购买预付费手机卡的用户,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非实名制老用户将被要求补登个人信息,且这项政策预计最快在今年9月1日就会正式启动。
其实,早在2006年左右,原信息产业部等部委就制定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手机实名制作出相关规定,但迄今为止,手机实名制仍处于“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而形形色色的垃圾短信如影随形,对用户构成短信骚扰、短信诈骗,已成为一大社会顽症。
垃圾短信来源有二,一是信息内容提供商(SP),二是买一大堆预付费卡号外带几个短信发送机的不法人员。前者通过运营商批准的接入号群发短信,发送的是不涉及刑事犯罪的“广告短信”,后者则利用“查无此人”的卡号大肆发送办假证、卖枪支、放高利贷、骗取刷卡消费还款等坑蒙拐骗、甚至淫秽类的涉“黑”、涉 “黄”短信。有了实名制,公安机关能很快追溯到违法短信的源头,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然而,手机实名制一旦实施,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如何要求非实名制老客户一一进行登记。据统计,目前我国未实名登记的手机用户数量还相当庞大,把这些用户重新登记起来,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从运营商角度,从国家制定的实名制登记方案中,对老的预付费客户,运营商也只能采用短信通知方式提醒对方尽快补登记,但这不是强制性的措施,除非国家出台相关法规 “一刀切”,规定“截止到某年某月,未补登实名的号码将被停用”,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其次,手机实名制一旦实施,对利用“查无此人”的卡号大肆发送违法短信的不法分子是一大打击,但对那些“不请自来”的广告短信,有关部门也应该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以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比如,韩国强制手机厂商改进手机功能,使用户可以直接在手机上操作,拒绝接收不愿接收的发送者号码;规定发送手机商业短信广告、电话广告和传真均需征得用户的同意,并且规定广告商在发布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标明发送者名称、联络电话和拒绝接收信息的免费电话号码。广告短信,面广量大,是无形的“三乱”,不妨借助推行手机实名制的东风,把这一领域好好加以整治。
推行手机实名制,昭示了国家净化信息环境的决心。运营商也应进一步加强自律,通过设置垃圾短信举报处理平台、加强非法短信过滤系统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给数亿用户的手机使用环境砌上坚固的防护墙;对于有些用户在推行实名制以后,在保护个人隐私方面有担忧,运营商必须依照国家法律,严格用户信息查询权限控制,严令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查询用户信息或挪作他用。对于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公司相关处罚条例处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求其法律责任,从而给用户一颗切实维护个人隐私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