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罡
本报记者报道 身为工程师的邓某,在与妻子婚姻续存期间,包养了比自己小7岁的“二奶”,在“二奶”为其生下一个女儿后又包养“三奶”。“二奶”曾红得知同居11年的“老公”还有女人后,一怒之下火烧了“三奶”住房。昨天,曾红因涉嫌纵火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39岁的广西女子曾红称,1996年她认识了比自己大7岁的工程师邓某,邓某告诉她,已和妻子离婚,1997年两人开始同居。后邓某在海淀清河给曾红买下一处住房,2005年7月她为邓某生下了一个女儿。
曾红说:“我老公(邓某)有一次没关手机,我无意中发现有一人给他发短信说‘老公,我难受,睡不着’,我当时挺怀疑,也挺生气的,问他,他没有承认。又过了几个月,他出去没带包,我翻他的包,里面有送货单,送货单上都是家具、电视等物。于是我就想看看是谁在勾引我老公。”
2006年8月11日,曾红抱着一周岁的女儿按照送货单上的地址找到世纪城小区一套单元房,她说要找邓某后被让进屋,她在房里看到两个保姆和一个5个月的小孩在睡觉。她问邓某在不在,保姆说不在,又问邓某的媳妇在不在,保姆说也不在。当曾红证实“老公”在外面和这个女人又有一个家并生下孩子,还在世纪城买下了12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后,立刻打电话给邓某,让他马上过来,声称:“不回来就把女儿掐死。”并且砸杯子、电视和家具。乱砸一通后不解气,曾红拿出几张面巾纸把“三奶”住房给点着了。曾红在纵火现场被抓获。此次火灾造成了8万多元财产损失。
庭审中,曾红认可了公诉机关全部指控。在最后陈述时,泪流满面的她感慨道:“我们10多年的感情啊!”此外,她还在法庭上向受害人说“对不起”。
40多岁的邓某提供的证言显示,“二奶”曾红和“三奶”舒某都是其包养的情妇,事实上他从没有与原配夫人办理过离婚手续,“正室”所生的儿子如今已经20岁。据悉,法庭没有对此案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