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部门多年的严厉打击下,SP违规经营行为并未销声匿迹,除了高额利润回报吸引以外,缺乏严格的行业法律规范也是重要因素。监管部门在大刀阔斧地进行行政监管打击的同时,也应该考虑立法监管,以根治SP违规行为。
首先,SP从业者良莠不齐,需立法提高从业资质门槛。巨大的利润回报和投入少、操作简单等低门槛的有利条件,使大量企业纷纷投资SP服务。在2004年,获得经营许可证的SP企业只有693家,今年,从事增值业务的企业猛增到了近2万家。
一些不良SP进入该行业就抱着“赚一把就走”的心态“打游击”,以诱骗的方式从消费者处“套钱”,即使被整顿下线,损失并不大;而一些正规的SP在巨大的市场压力下也不得不打起擦边球,从而造成整个行业的信誉危机。
如今混乱的市场局面,与缺乏对SP从业者资质严格的控制标准不无关系。虽然也有相关的从业资质标准规定,但是一些规定仅停留在文件层面,在时效性和执行力上并没有成文的法律具有效力。
其次,多次“严打”仍屡禁不绝,需立法惩治提高SP违规成本。自去年以来,信产部以多种方式对违规SP进行“严打”。实施短信服务的“二次确认”制度,组织“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责成运营商调查涉嫌诱骗订制SP,以及实施SP短信接入代码“四网合一”等等。这一系列的行动体现了信产部规范信息服务市场,打击SP违规经营行为的决心。
在多管齐下的整治之下, SP违规经营得到遏制,涉及信息服务的投诉逐年下降。近日信产部公布的2007年第二季度《关于治理SP违规收费行为情况的通报》显示,今年第二季度,涉及SP收费争议方面的用户申诉共计1421件,比上季度下降7.85%。
虽然信产部的专项行动和运营商的封杀以及季度通报制度这些整治手段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似乎难以根治SP违规行为。对于习惯于“游击战”的不良SP来说,他们的违规成本相对较低,无非就是整改或下线。一些SP说,被运营商点名、或者下线,都无所谓,反正该赚的都赚到了。有的转做其他,有的重新注册个公司继续骗钱。
就这次清查电视互动信息服务来说,电视的渠道被堵死,互动游戏商们还可以转战网络或纸媒。所以,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提高SP的违规成本也许才是根治的关键。
还需强调的是,市场缺乏强力的监管机制,亟须立法解决融合监管问题。关于电视互动信息服务的规定很早就有,但一些规定只是形同虚设,特别是在电视信息服务这些处于多部门监管的领域,多方利益的交集点造成很多人管就是没有人管。
2005年,广电总局就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强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不得以高额奖品和奖金迎合或诱发听众、观众的投机、博彩心理。去年初,信产部也发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工作要点》,明确了规范互动短信的方向。
但是,双重监管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有地方广播电视局人士直言,电视互动节目的播出并没有经过广电局的审核批准,地方电视台只进行导向上的把握,“这种节目不同于一般的网络游戏和短信竞猜抽奖活动,界定比较困难。”而信产部相关人士则称,信产部只能对SP的违规行为加以监管,但广电方面也涉及到利益分配,很多方面需要与广电协调,“各自的责、权、利没有划分清楚。”
所以立法提高SP的违规成本才是根治SP违规、规范市场秩序的根本之道,辅之以行政监管、民意监管的等措施,才能使信息服务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