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西深圳研发公司强制员工签订三方协议
孕期员工受到不平等对待
员工不得转入其他产品线,不签协议自动离职
移动通信网(mscbsc)讯 12月29日消息,有知情人士透露,诺基亚西门子通信深圳研发中心在2010年7月有意出卖给外包公司爱瑞森特,但此消息一直处于封锁状态,而在12月24日,诺西深圳研发公司向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及《人员安置方案》(草案)的邮件,如果员工不签署三方协议,1月25日将被自动解职。
强制员工签订三方协议
据知情人士透露,诺基亚西门子通信深圳研发中心在2010年7月有意出卖给外包公司爱瑞森特,但此消息一直处于封锁状态,虽然有传言流出,但管理层一直对此没有正式的辟谣表示。
不过,12月14日,诺西深圳员工收到了一份来自诺西WCDMA产品总经理的邮件,邮件称,深圳诺西研发中心将被卖给外包公司Aricent(爱瑞森特),员工要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如果不转,自动离职。”知情人士表示。
知情人士告知,如果员工不签署三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定在2011年1月25日。知情人士透露,在人员安置方案中,禁止员工转到同公司其他产品线,员工只面临两种原则,要么签三方协议,要么离职。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据了解,现在深圳研发公司225名员工中,已经有85名员工签订了三方协议,还有140名未签署三方协议。知情人士透露,诺西大中华区总部本周再次派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总监过来协调,但诺西大中华区的高层以及WCDMA产品线总裁一直没有给予员工正式的说法,或者必要的安抚。
劳资纠纷惹员工不满
在这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及《人员安置方案》(草案)中,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员工不会被解除劳动合同,被称之为“三期员工”。按照孕期员工发放75%的工资,产假期员工发放100%的工资,哺乳期的员工支付75%的工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在《女职工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知情人士透露,就此问题,员工已经和公司高层谈判,几经争取,公司高层才同意向孕期员工发放100%的工资。
据知情人士透露,全球公司总部也曾派高层前来与深圳公司员工谈判,但是该位高层称,公司适用德国法律,与工会谈判时,员工不得旁听。该理由被员工拒绝。员工称应该适用中国法律来谈判,但此要求也被总部高层拒绝,几次谈判均无果而终。
华为中兴趁机挖角
“我们的电话响个不停,华为、中兴的相关负责人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过去”。有诺西深圳研发公司的员工表示。
此前,诺西深圳研发公司还未正式宣布卖掉时,华为、中兴等公司已经得到消息,到诺西深圳研发公司挖角。
诺西深圳研发中心于2006年由西门子公司成立,2007年,诺基亚和西门子合并后改为诺西深圳研发中心,主要从事WCDMA产品线中RNC方面的研发。(宗秀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