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的各类媒体获悉,2010年底,“城市警示短信追踪系统”已经普及内蒙古。若有人从事三乱广告(乱涂写、乱张贴、乱散发)中的一项,市容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将通知“内蒙古移动”迅速做出反应:每隔两小时给机主发送一条信息,一天发送10条,每条收费2元。该措施被民间戏称“收死你”。
没有处罚权的处罚者
呼和浩特市张女士的经历具有代表性:公司准备租一间车库,她在小区展示栏和途经的公共汽车站张贴了求租广告,由此遭遇“收死你”。
张贴广告的次日上午,她就收到内蒙古移动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发来的短信,告知她,她的行为违反了市容局的相关规定,必须马上到市容局缴纳罚款,该提示短信为有偿短信,每条2元。更让她没想到的是,两小时内就接到10条这样的短信,甚至在市容局取消处罚决定后,“收死你”短信还在“发送中”。
张女士本想处罚已被取消,“收死你”短信扣除的20元话费也应“返还”,但内蒙古移动的客服人员很客气地拒绝了她退费的要求。张女士进一步“咨询”客服:“移动公司不是执法单位,怎么可以罚款?”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市容局的规定,你们去找市容局。”
费了一番周折后,张女士终于找到了内蒙古移动客服部的某位领导,这位领导也不能回答“不是执法单位却在罚款”的问题,但是他同意协调一下,为小张“退款”。
和张女士一样遭遇的人大有人在,但大多数却没有张女士这么幸运。
据内蒙古新闻网报道,呼和浩特市民海先生为了出租房屋,在小区内张贴“租房启事”,就接到了内蒙古移动的“扣费短信”,起先他以为是垃圾短信,没有理会,直到手机“余额不足”,才注意到这不是一个“玩笑”。
为了讨个说法,海先生拨打了内蒙古移动的客服电话,客服告诉他,扣除短信费是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文件执行的。对移动公司的答复,海先生并不服气:市政府怎么能让移动公司这样的商业公司执法呢?
呼和浩特市的樊先生也有类似经历。但是,樊先生到市容局缴纳罚款后却有新发现:市容局虽给他开具了罚款收据,却没有移动公司扣除短信费的单据。他很疑惑,被扣除的短信费为什么不能折抵罚款数额?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重复罚款”?
他说,现在“收死你”普及内蒙古,按照被罚款者每人接到10条短信、每条扣费2元计算,罚款额应是天文数字,这些罚款最终到了哪里呢?
移动公司的两难“态度”
内蒙古移动公司的态度是只管“罚”,不管“解释”,他们的答复一律是:“收死你”执行了呼和浩特市政府治理三乱小广告的有关文件,具体问题找市容局。
至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代扣短信费用流向”的问题,内蒙古移动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的郭主任此前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说:“具体流向不太清楚。
郭主任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个“内幕”:发送短信的“警示短信系统” 设备不在移动公司,而是安置在市容局。
从内蒙古移动公司“高管”的态度中,可以看到内蒙古移动公司的两难处境:既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惩治“三乱广告”,又要面对居高不下的投诉率和日益强烈的质疑声。
其实,内蒙古移动公司也有“尚方宝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三乱”小广告的通知》(呼政发【2006】38号),该通知第四条规定: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要通过“城市警示短信信息系统”,对“三乱”小广告,特别是办假证的电话号码高频次发送收费短信息,必要时采取停机措施。
正是这份《通知》“赋予”了内蒙古移动公司“不是执法单位却能罚款的执法权”。针对此种情况,法律界人士提出了他们的忧虑:“没有任何法律授权政府部门可以介入通信部门的业务,凌驾于通信部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之上,把自己所发短信的费用算到用户头上。这样做不但影响通信部门的公信力,还会引发用户对通信部门提起违反协议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