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小卫 梁裕 北京 深圳报道
去年轰轰烈烈的3Q大战阴影尚未消退,如今电信领域两巨头华为与中兴之间的知识产权纠葛又起,而从两家纠纷不断升级的迹象来看,似乎又要上演电信版的3Q大战,只不过与3Q大战不同的是,3Q影响的是中国普通网民,而华为、中兴则更涉及了中国企业的整体形象。
诉讼冲突升级
华为与中兴的专利纠纷又升一级。在华为突然出手后,中兴通讯逐渐缓过神来,并开始着手全面反击。
“我们从来都认为专利竞争不应该成为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中兴通讯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但是绝不放弃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兴通讯4月29日对外发布火药味十足的声明,“我们深知,市场上充满了各种挤压式竞争,我们尊重同行和任何对手,但是不会畏惧任何来自背面的寻衅,惟有反击迎战。”
当日,中兴通讯同时宣布,已在中国针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侵犯中兴通讯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若干重要专利递交了诉状。中兴声明称,已经申请法院判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犯、赔偿损失以及承担因侵权而带来的其他法律责任。中兴通讯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证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然而,中兴反击的步伐还未停止。
5月3日,中兴对外证实,已向欧盟内部市场商标一体化管理局(OHIM)提起华为“RoHS”商标撤销程序,同时就华为数据卡旋转头专利向法国法院提起无效诉讼,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起其同族专利(在多国申请的基于同一技术内容的专利)无效程序。
据悉,华为对中兴提起诉讼的内容包括中兴侵犯了华为有关数据卡和LTE技术的一系列专利,并且未经华为许可,在数据卡产品上非法使用了华为的注册商标“RoHS”。
资料显示,中兴与华为2010年11月22日就开始了这场专利谈判,并分别于2010年12月24日、2011年1月19日、2011年3月30日进行了三次面对面谈判,并且约定在5月10日进行第4次谈判。然而4月28日出现意外,华为突然发起诉讼。中兴认为,华为采取了与爱立信同样的手法。
海外市场的非常较量
事实上,纵观华为与中兴之间的战争,双方可谓无所不用。
业内人士认为,欧洲市场是一个较为成熟的市场,所以在欧洲,华为与中兴都不可能做出太过出格的举动,其手段也是较为普遍能够看到的价格战、法律途径和拉拢客户关系等等。
一位接近华为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以新兴的非洲市场为例,要承接当地政府项目都是通过中国政府的,合同、中国经商处的支持函以及贷款银行被称之为‘三要件’,这就有很多‘手脚’可以做了,很多时候,中兴哪怕签了合同,华为也有办法让你实施不了,最终是大家谁都别做。”
他还强调,华为在与第三方承包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要求禁止该承包商与中兴合作,其目的就是彻底制止中兴进驻这一市场,不让对方在该国生存。
“在非洲这样的新兴市场,按照华为的规定,中兴如果在某个地区签了项目,那么华为的当地代表就要受到处分,同时代表的领导会受到连带责任。”上述人士称。
业内普遍认为,华为在技术上是远远领先于中兴的,但在海外市场上对待中兴的态度却慎之又慎,很多的时候可以用“草木皆兵”来形容。
不过较为奇怪的是,“华为对待其他一些国际厂商却没有采取如此‘仇视’的态度,无论是摩托罗拉还是爱立信,华为的为人处世都要‘随和’很多。”该人士笑称。
工信部出手调节
显然,华为与中兴之间的争斗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这显然是作为主管机构的工信部不愿意看到的。与3Q大战时相同,工信部再次介入。
5月4日,有消息称工信部已介入到中兴和华为的专利纷争中,希望协调解决此事。而据悉,早先在华为有意起诉中兴时,工信部就曾约见过华为董事陈黎芳。
此前有消息传称在工信部的调停下,华为与中兴双方将于5月4日左右分别叫停双方的互相起诉行为,不过一直到本报记者发稿时为止,依然没有得到双方和解的消息。
对于工信部调停迟迟不定这一情况,也许去年底刚卸任的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对外的一番表述能揭示其中的难点。
李毅中此前称,互联网上的这类商业纠纷,工信部虽然是主管部门,但因为立法滞后,无法可依,既不能罚款,也无从调查,除了约谈,办法并不多,压力很大。
华为与中兴虽然不是互联网企业,但是可能同样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看来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法规,以规范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避免各个行业都上演不同版本的3Q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