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1-09-06 14:59 | 作者: | 来源: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 字体: 小 中 大
徐伟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发布 《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新司法解释),针对传播病毒、制造病毒、进行网络攻击等黑客行为作出明确的量刑标准解释。
按照最新司法解释,入侵他人手机、iPad等平板电脑都算犯罪,类似“熊猫烧香”的病毒将获5年以上重刑,对钓鱼、盗号也明确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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