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超
广州中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杨先生因不堪忍受短信电话骚扰和个人信息泄露而状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一案。被告方律师解释,接到传票后,电信公司已经将原告列入一份“红名单”,通知全体代理商不得再向原告电话推销,原告也确实暂时不再接听到类似的电话推销。
按照被告律师的说法,“那份红名单基本都是省领导、市领导等级别的人,原告能受此等待遇,可以看出我们的诚意!”
原本短信广告和电话推销这样的事,对每一个手机用户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每个人每天都可能接到若干个。大多数人会选择婉言谢绝或者直接忽略,视其为骚扰并且认真对待的人大概不多,会提起诉讼的人就更少了。但是看了杨先生起诉的新闻之后,会让我们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原来这些骚扰的短信和电话,都是电信的代理商发出来的;原来这些短信和电话是可以被电信屏蔽或者管理控制的;原来还有一个“红名单”可以对这些骚扰免疫。
我们先说这些骚扰短信和电话。按照电信律师的说法,公司并非主观恶意发送广告信息,本是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多的便捷。这些信息是否为垃圾信息见仁见智,不能否认部分用户确实需要这些广告信息。“就我个人来讲,这些信息对我来说是一种资讯,某种程度上还给我的生活带来便捷。”
这种说法就显得很有些无赖的味道了。骚扰,是按照发送者的主观意图还是根据对接收者实际造成的结果来衡量?如果是被告律师的标准,那我们每天给他打电话,叫他回家吃饭,就不能算是骚扰,因为我们主观上不是要当他的家长,而是提醒他,百善孝为先。
更何况,如果这种骚扰应该被视为“给生活带来便捷”,那又为什么会有一个“红名单”?省、市领导的生活不需要便捷吗?这就要批评电信了,都是人,不能因为他们是官员,我们就歧视、排斥他们,故意给他们的生活添加不便。
再说这个“红名单”。其实之所以有这个名单,道理很简单,因为电信自己也知道,这些短信和电话就是骚扰,而名单上的人有权有势,是不能去骚扰的。
那么名单之外的人呢,不言而喻,就是没权没势的普通用户。这些人都是个体,力量有限,不能造成有规模的损害。其实,生活不被骚扰、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这些是个人的基本权利,只不过被电信当成优待和特权,行贿给官员们,用来换取不被管辖和干预,再通过代理商剥夺我们这些普通用户的权利进行差异化骚扰而谋利。
此前,我们对这种剥削除了忍受,鲜有他法,但现在不同了。说起来,还是要感谢广州的杨先生,他对电信的一纸诉状,不仅使自己摆脱了骚扰之苦,也为我们所有“红名单”之外的普通用户提供了解决的方法。让我们用广告的方式将这个方法告知大众吧,也算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你饱受各种短信广告和电话推销之苦吗?你想尽办法但仍然无法避免骚扰吗?如果你是电信的用户,那你有福了!现在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你一劳永逸地摆脱烦恼:起诉电信,要求进入电信“红名单”。给电信一纸诉状,还你一个远离骚扰的生活。加入电信“红名单”,省部级领导的待遇,从平民跃升至特权阶层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