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网讯(吉利/文)据央视新闻报道,发改委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微博)和中国联通(微博)进行反垄断调查。报道称,查明上述两家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若事实成立,两家企业或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罚款。
电信联通涉嫌反垄断调查
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存在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11月9日有消息称,相关部委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介绍,目前“基本查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
根据不久前,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蓝皮书的中国信息化形式分析与预测》报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排名全球第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1兆每秒网速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到四倍。
李青说,根据工信部统计,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1078G国际出口宽带的24.3%。从互联质量看,两公司2011年1至9月骨干网互联时延为87.7至131.3毫秒,丢包率为0.2至1.9%,均不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兼互联网服务暂行规定》时延不得高于85毫秒,丢包率不超过1%的要求。这也就表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
破除垄断关键在政策调控
据记者了解,如果事实成立,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对两家企业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至10%的罚款。“具体对中国电信来讲,它的互联网接入收入一年大概有500个亿,中国联通大概一年不到300个亿。如果事实成立,定性准确,处罚约在1%至10%罚款的范围内。也就是说,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或将为此遭到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李青指出。
不过,知名通信专家侯自强认为,单纯的处以罚款,并不能真正解决垄断问题。关键点在于多年前制定的网间结算政策与目前实际情况已经脱节,“这个价格是2007年参考国际价格定的,但现在国际上的价格已经降了10倍,我们还没有变化。”侯自强此前就指出。
通信业观察家、3G产业联盟秘书长项立刚(微博)进一步指出,“一些管制较好的国家,要求主导运营商必须拿出30%的资源,用便宜的价格租给它的竞争对手,以帮助它的竞争对手成长,这方面我国基本没有太多办法。”项立刚表示,“这次调查是完善管理的一个部分。”
另外,项立刚还详细解释说,发改委调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宽带接入领域反垄断问题,主要是指接入的价格,并不是指面向最终用户的垄断。“比如我是最终用户,我购买它的宽带,价格就可以便宜。但如果我是它的对手,购买它的接入价格就较高。而网络资源大部分是在电信和联通手中,别的业务提供商很难生存。”
根据《反垄断法》,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即为垄断。而在宽带接入领域上,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网络中。这意味着,其他互联网接入厂商的用户访问互联网,都必然与中国电信和联通产生流量,只要网间结算政策不变,就无法解决这一根本矛盾。
对此事件,中国电信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一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宽带业务,并会全力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中国联通回应称:“依据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A1.A2-20090003)规定 ,依法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本公司正在应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