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600余万元退清赃款从轻处罚
据新华社电 电信反腐窝案之一——中国移动(微博)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沈长富涉嫌受贿案,昨天在重庆市第五中院一审宣判,沈长富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至2010年期间,沈长富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副局长、局长和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重庆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金邦贸易公司总经理薛汉明等人请托,为他人在设备供应、股份转让、工程承揽等方面牟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沈长富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沈长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并退清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宣判后,沈长富当庭未提出上诉。
昨天,沈长富之子沈俊成涉嫌受贿案同时在重庆市第五中院审理,沈俊成被控涉嫌受贿1309万余元,沈俊成及其辩护律师在庭审时作无罪辩解、辩护,法院将于近期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