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要拍“苍蝇”更要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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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开出首张重罚单:山东两家医药公司由于控制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发改委终于“发威”,开出史上最“贵”的罚单。这两家企业利用垄断地位,迫使下游企业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元/瓶~6元/瓶,直接“绑架”了全国目前1000多万高血压患者的利益,罚得其所,大快人心。

  这两家医药公司垄断是市场自然竞争下形成的,垄断的也只是一种药品的原料,无论是垄断面、危害度、利润率,都是“轻量级”的,拿这两家企业“祭刀”,未免予人以“打苍蝇”、“专拣软柿子捏”的感觉,更多由行政保护引起的垄断,如石油、供电、铁路、公交、供水、银行等行业,依然壁垒森严,针插不进,任凭民怨沸腾,媒体炮轰,岿然不动。

  11月9日央视披露了国家发改委正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消息,才过两天,《人民邮电报》头版以《混淆视听 误导公众》为题,与央视针锋相对。几乎是一句话新闻,尚且引起垄断企业如此大的反弹,遑论动真格,打“大老虎”。

  在诸多垄断企业中,最令公众愤慨且无奈的是“两桶油”。坐在垄断高台上拨弄翻云覆雨手,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涨时接轨、跌时脱轨,结果是“涨快跌慢”、“涨多跌少”,且理由多多,什么“上次涨价不足”、“弥补炼油损失”、“倡导节约能源”,不一而足。最不堪的是,油价一跌就闹“油荒”,屡试不爽。

  今年前三季度,中石油自报炼油业务亏损415.39亿元,中石化炼油也亏损231亿元,合计超过630亿元。然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国内炼油行业累计亏损仅18.4亿元。吊诡的是,地方炼油厂却表示,只要有油可炼就会有盈利。既然中石油、中石化自称炼油业务亏损,地方炼油厂又愿意承接,为何不将炼油业务外包,转嫁“亏损”?目前,中石油、中石化每年统一配给地方炼油厂的原油仅为179万吨,与1.3亿吨的炼能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足见“亏损”一说十分蹊跷。

  与一两家医药公司的“小打小闹”相比,这些企业才称得上是寡头垄断、绝对垄断。对于这样的企业,撼泰山易撼垄断难。当反垄断针对的是自然竞争下形成的企业,执法部门是中立的第三方,反垄断调查与制裁容易进行,说罚就罚,要拆就拆。而当垄断是由行政保护造成,行政部门恰恰是垄断的制造者、得益者,成为《反垄断法》调查对象时,难免投鼠忌器。

  充分竞争和适度垄断对于经济社会,就像油门和刹车对汽车一样,都是必不可少的。而过度竞争会导致市场过分拥挤,从而影响效率,竞争过少则会损害消费者,因此管理者需要有在钢丝上跳舞的平衡术。当一个企业的垄断达到了严重影响市场公平,削弱和窒息了市场竞争机制活力,并损害消费者利益、引起社会普遍不满的情形下,就有必要究问其垄断地位的合理性、合法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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