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昨日南都社论《首开重罚,反垄断敲山震虎更要动真格》
《反垄断法》在2008年8月1日就正式施行,至今已3年有余,如今公众才第一次看到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涉嫌垄断的企业开出罚单,对象是山东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医药企业。虽一时舆论振奋,但此时才对垄断行为动刀,公众难免产生疑虑:这些年来饱受各垄断企业的欺压,发改委怎么不在《反垄断法》生效时立即对这些垄断者动手?那么多垄断大企业如两桶油者不去打,为何偏偏选择地方企业下手?
反垄断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从法律通过到正式施行留足近一年时间供有关部门建立相关执法机构,但除了商务部偶尔对外资企业并购放放风外,3年多时间里公众没收到相关执法部门任何有关反垄断调查的信息。大概唯一还能让人记得的就是某外资汽水厂收购某民营果汁厂被指为涉嫌垄断不予通过,而某些国企巨头上下游企业通吃建立行业帝国则一路畅行无阻。敢情反垄断执法机构之前一直人手不足?若无人执法,怎能树立法律权威?无人执法等于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这3年间的有法不依让已垄断和欲垄断的企业更加有恃无恐。如今《反垄断法》祭起大刀,也算亡羊补牢,至于成效如何,如果真依社论中所说,行动是基于当前的政经形势,那恐怕没法让人乐观。
社论中提到,“鉴于垄断调查取证存在客观困难,从一个情节相对简单、取证和执行都比较容易的案例入手,对市场中的其他垄断行为或有敲山震虎之效”。从两家地方民企起步,果真能敲醒那些以“国家利益”当挡箭牌明目张胆搞垄断的巨头?从近一周来舆论对两起反垄断案件复杂的反应看,公众对此没有信心,反垄断调查甚至引发了阴谋论式的猜测。君不见被发改委调查的电信业巨子一副委屈相,并在本行业报纸上挑衅式地为自己喊冤?莫非这是一出发改委搭反垄断的台,相关部门唱的利益之争的戏?若真想树典型立威,何不拿那几家公众怨气最大的巨头开刀,为何反而劳神费力到山东去寻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选择性执法同不执法一样会伤害法律的威信,其危害甚至更大。若法律只打蚊子而不伤害老虎,这样的执法只会让垄断行为更加猖獗,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会更低。
必须对所有涉嫌垄断的企业一视同仁,对其违法行为采取果断严厉措施,唯此方可确立法律威信。若是做不到这点,只是想搞雷声大雨点小的迷你反垄断“风暴”,那诸位看官还是尽早歇歇吧,价高质差的服务咱还得继续忍着。 □李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