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针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情况的反垄断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2日下午同时发布声明称,两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发改委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并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同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证实,已收到两公司申请,正按反垄断法审理。
声明
自查发现价格差异大
两公司声明均称,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调查工作,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有关价格行为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方面,价格管理不到位、价格差异较大。
在互联互通的问题上,中国电信称,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质量未完全达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中国联通称,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需进一步改善。
电信
将实现充分互联互通
中国电信称,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尽快与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等骨干网运营商进行扩容,降低与中国铁通的直联价格,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质量,实现充分互联互通。同时,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管理,并梳理现有协议,适当降低资费标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将继续坚持依法经营,不断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中国电信将扎实推进“宽带中国·光网城市”工程,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5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并立即着手实施。
联通
承诺大幅度提升网速
中国联通称,中国联通将认真进行整改,不断完善互联网专线资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其他骨干网运营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十二五”期间,中国联通将持续加大宽带网络建设投入,深入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提速”工程,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同时,联通将进一步下调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资费水平,并尽快组织实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发改委
正审理电信联通申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2日证实,反垄断局已收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要求中止反垄断调查的申请,正按照反垄断法审理。
根据反垄断法第45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11月9日在接受相关采访时称,发展改革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这是我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第一件涉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反垄断案。
人民邮电报刊文为宽带高价找借口
在头版头条刊文反驳央视关于电信联通反垄断报道后,昨天,人民邮电报又刊文称,在进行宽带比价时,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利用简单的乘除法轻易给某国或是某地区扣上“天价宽带”的帽子。
当天,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承认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方面,价格管理不到位,价格差异较大。
单位售价计算方法不科学?
文章称,鉴于宽带技术有明显的规模效应特点,即技术越成熟,速率越高,用户越多,业务单位成本会越低,因此,用服务价格除以宽带速率的简单运算得出宽带单位售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并不具备参考性。
文章举例说,以新加坡星和公司为例,该公司最低速率(3Mbps)的宽带业务每兆月售价约为40.42元人民币,而最高速率(1Gbps)的每兆月售价则仅有1.94元人民币。如若采用单位售价的比价方法,那就会得出星和某款宽带业务价格是另一款宽带业务价格20.8倍的结论,这无疑非常荒谬。事实上,此前有关“我国宽带资费是韩国124倍”的比值就是通过类似的单位售价计算得出的,因此其并不具有说服力。
但文章也称,国际电联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全球有5.27亿固网宽带用户。我国宽带用户目前已近1.5亿户,成为全球宽带用户数最多的国家。
基本国情成高收费理由?
文章称,每次宽带问题被摆上台面的时候,很多人总喜欢拿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同我国相比,事实上,这并不科学。
文章举例说,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国土面积会从很大程度上左右宽带的发展进程。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岛面积570多平方公里,仅比上海浦东新区稍大一点。韩国、日本、北欧等宽带发展领先的国家无一例外都有面积狭小、人口密集等特点。而反观地广人稀的国家,在发展宽带方面无一例外都遭遇了铺网难度大、网络覆盖不足等难题。即使是在经济发达的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由于偏远地区人口密度小、地理条件不佳、用户ARPU低,运营商收回成本通常非常缓慢甚至亏本。
文章又举例说,西藏城区80%以上的宽带业务速率均超过2Mbps,29%超过4Mbps;乡镇地区宽带业务速率普遍达到2Mbps,这样的速率甚至比北京某些小区还要高。
资费绝对价格有可比性?
文章称,国内老百姓大多认为不同国家发展水平不同,自然购买能力也不同。但从宽带业务的成本构成来看,绝对价格也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文章说,电信业务的主要成本是网络成本,而网络成本主要由设备构成,在电信设备全球化供应的背景下,全球电信业务的成本具有一定的可比性,相应的其资费也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运营商在采购宽带设备时付出的成本差异并不是很大,且由于设备在宽带产品总投入中的成本占比很高,为此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宽带业务定价从某种程度上也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据人民邮电报
观点
破除垄断
才能改良经济体质
作为国有资产的受托管理人,国企的利益追求应与公众利益有高度的一致性,而不仅仅是谋一企之利。从发改委证实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到目前电信联通提交中止调查申请,承诺进行整改,已20多天。
破除垄断,无论从保障民生的角度,还是从经济发展的立场;无论是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是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警惕并破除不涉及经济安全的市场领域的非正常垄断现象,都是当有之义、当务之急,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服务差、收费高,却非但没有被淘汰,反而不正常生长,这正是典型的“垄断病”。在很大程度上,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跨越式发展中,为提高产业发展效率,从布局到经营都采取了倾向垄断的方法,由此形成并固化了排斥竞争的利益格局,落下了病灶。而同时,普通消费者对于垄断经营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利益损失,缺少自我救济手段。技术屏障、信息失衡、维权无门……使得普通消费者难以参与反垄断。这直接损及的是公众利益。公众所能得到的服务以及为之付出的价格,影响着生活质量的高低。
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如果长期背离,最终会伤害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垄断的监管如果不能及时到位,在高额利润召唤下,垄断式经营就可能成为市场的价值取向。倾向垄断前景、排斥合理竞争,在“马太效应”之下,垄断性企业获得过多资源不断发展壮大。而由于缺乏发展空间,一旦市场形势有变,非垄断资本就不愿意再进入实体经济。这种失衡情况,实际上意味着经济资源的变相浪费和经济体系体质的下降。
其实,即使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垄断利润尽管可以一时抑制竞争对手,也最终会抑制自己的发展。特别是,在许多国企已经做大做强的今天,理应具备更广阔的视野,参与世界性竞争中去。如果沾沾自得于垄断地位,那么,在势必到来的更大格局竞争中,将无法成为有力的竞争者。
更重要的是,就国企性质而言,利益追求应该与公众利益有更高的一致性。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国企也应该具备对于垄断的排斥性基因,不能对不合理的垄断习以为常,甚至刻意维持;应该比一般企业更自觉地去履行社会责任,更自觉地运用企业占有的资源造福于人民、造福于国家,而不仅仅是谋一企之利。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