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11月23日消息,比亚迪公司就富士康诉讼案做出声明,声明称:“本公司于2007年11月2日刊发公告宣布,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比亚迪(香港)于2007年11月2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发出传讯令状申请搁置新香港诉讼。”公司董事会还进一步表示,搁置的新香港诉讼申请定于2008年6月11日进行聆讯,聆讯为时两天。
另据香港媒体报道,比亚迪(1211.HK)分拆从事手机零部件及模块业务上市已通过香港上市聆讯,集资额8-10亿美元。该股最快下周展开推介,12月初招股,月中上市,保荐人为瑞银。
9月27日,比亚迪再次提出上市申请,富士康则撤回原诉讼,再次提出新诉讼,向香港高等法院指控比亚迪擅用及盗用其机密资料,索赔更为巨额的款项。比亚迪为保障分拆上市计划不会再次搁浅,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搁置有关诉讼。新诉讼搁置将有利于比亚迪加速上市进度。
公告还称,在传讯令状中,比亚迪要求富士康及相关公司支付以前诉讼中产生的费用,随后,富士康向比亚迪提供费用抵押品,形式为香港一家银行的担保书。
比亚迪对最新的诉讼充满信心。目前,深圳法院已委任专业鉴定机构,对“是否资料泄密”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发布时间未定,一旦发布,大陆的实际聆讯将恢复进程,但在实际聆讯获最终处理前,深圳法院不会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