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认为,今天,前国有垄断运营商凭借当初利用纳税人的钱建设的网络设施,仍处于“结构性主导”地位,占有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基于网络设施的竞争仍显不足,不仅抑制了竞争,也妨碍了欧盟单一电信市场的形成,有必要改变这一现象。而网络开放等监管措施在维持竞争、保护消费者方面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在欧盟宽带市场上,传统运营商的市场份额达55.6%。在许多成员国,这个数字甚至超过了60%,比如波兰(60.2%)、马耳他(61.3%)、意大利(64.8%)、丹麦(65.1%)、德国(66.7%)、芬兰(69.1%)、葡萄牙(70.1%)、卢森堡(84.8%)和塞浦路斯(89.89%)。由于价格上缺乏竞争,网络选择又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在固定电话市场上,基于设施的竞争也处在早期。截至2006年7月,欧盟仅10%的用户使用竞争性运营商的固定电话网络。
本次电信改革将赋予监管机构一个新的政策工具——功能拆分。该措施的含义是:现在的大型电信公司将运营业务分拆为两部分,一部分投资并运营国家电信基础设施;另一部分在网络上提供服务,和其他公司一起竞争。也就是要实现电信服务与网络基础设施运营分离,但允许保留所有权不变。“功能拆分”可以防止电信巨头利用其对基础设施的控制排挤新的竞争者,从而有助于促进电信服务市场上的竞争,让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
当其它监管举措仍无法保障“非歧视原则”之时,监管机构将有权对主导运营商实施功能拆分。目前,瑞典、意大利和波兰正在对其国内的主导运营商进行功能拆分,而英国已先行一步。在2005年9月英国电信被功能性拆分之前,英国的非绑定接入线路只有10.5万条,拆分后上升到300万条。最近,欧洲监管者组织已经表示支持功能拆分这一提议。
功能拆分对电信运营商的市值也有积极的影响,例如,自2005年9月被拆分后,英国电信的股价有所上升。